大清刑事犯罪科_分卷阅读39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39 (第1/3页)

    此后一月,另有三具和梅初姑娘不同身份地位的女尸在处州府的另外两个县城分别出现,这才引得官府不得不重视起来。

这三人分别是,年方十六的处州布坊老板家次女,阮小怡。

处州府底下一县城师爷家的二房小妾,年方二十五已经育有一子的孙姨娘曹孙氏。

还有一个往常在胡同串子还有酒馆里给人弹琵琶卖艺,偶尔和人做些皮肉买卖的妓子马凤凰。

她们均是在靠近家附近,或者和其他女眷一次外出偶然落单时才不幸遇险,从此消失被杀的。

一月之间,处州各县连死四名女子,还都是死时穿着红睡鞋,染着凤仙花红指甲的女尸。

这事一出,便震惊整个处州府上下。

因这是一桩典型的连环杀人案,处州府过往也没有此类办案经验,这梅初姑娘离奇遇害的案子一开始就也因凶手证据不足而积压着。

一时间,诸如凶恶鬼魂索命,半夜出没,还专挑红睡鞋女子下手等无稽之谈,便开始在处州四处流传,而也是此刻再说起这凶案,那马自修这才缓缓到来道,

“旁人都说,这红鞋女尸乃是鬼怪作祟,除了神出鬼没的一缕鬼魂,无人知道那些姑娘是如何惨死的,这鬼魂杀人,原是无法破案的,这才让我师傅连带着整个处州府都因此蒙羞喊冤啊——”

这一番前因后果,但凡是心中有一丝血性,有人性的人听来都会是心中会有触动的。

因这分尸案,往往多是发生有彼此之间深仇大恨时才会有的。

像这样毫无缘由地在一个月内连杀四人,还是彼此毫无关联的四个年轻女子,基本也就排除了原本是熟人关系或者说有利益冲突才造成的作案。

尤其,杀人行凶之事往往有其固定规律所寻。

一来分尸活人不是易事,就是段鸮这样的衙门仵作,要想将一具尸体,用一把刀完整地拆解干净至少也要花三四个时辰。

这人体的各个关节,单凭蛮力切割起来硬度根本不比牛羊之类的寻常牲畜。

要用寻常刀具切断,完美地将尸体分成一块块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