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秧子的冲喜男妻_分卷阅读1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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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7 (第3/3页)

多,脸上露出欣喜,那扑克牌在现代顶多几千块,转手到古代一卖,就卖了三百两!

这钱还挺好赚,三百两银子足够他用上很长一段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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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钱,买东西就不用再节省。

揣着银子,司云径直就去了商业街。他让赌坊掌柜的给了二百五十两的银票,以及五十两散碎银子,整的放在空间里,碎的拿出来用。

拥有二百五十两银子在这个时代差不多是大款了,好些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放在空间里他才能安心。

不过别看五十两银子比二百五十两银子少,但购买力却不少,不挥霍浪费,五十两够两口之家用上三年。

拿着钱,司云率先去了粮店,作为一个被现代食物精细养着的现代人,他是真的不能接受天天吃粗粮,粗糙割嗓子,难以下咽。

古代由于机器,人力,饲料等各种原因,每亩田的出产量并不高,因此米和白面的价格都不低,许多家里没钱的人,都是把大米或者白面和着其他的东西一起煮,更穷的人还会和糠,能吃饱,但那口感却不敢恭维。

进了粮店,司云直接问掌柜的,“掌柜的,你们家的大米和白面多少钱一斤?”

司云还穿着粗布衣服,掌柜的见了,却没有露出嫌弃的眼神,上门即是客,热情的说道:“小兄弟你问的是精米还是糙米?精米八十文一斤,糙米五十文一斤,白面六十五文一斤,你要几斤?”

这么贵,司云从原身的记忆里得知肉差不多才二十多文一斤,原身家里穷,从来没吃过精米,他已经猜到不会便宜到哪里去,但没想到会贵这么多,真是米比钱贵。崇朝从北宋延续下来,同样商业发达,可能这也是物价高的另一个原因。

不过再贵,他也不可能不买。

“掌柜的,给我称十斤精米,十斤白面,再来……十斤糙米。”最后,司云还是称了十斤糙米。

他现在还没做生意,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钱得省着用。而且糙米膳食纤维多,也有营养。现代还有人专门吃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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