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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2/3页)
色,绽放出金灿灿的光华。平凡的面容渐渐俊美出挑,眨眼间,古板的黑眸已被海水般剔透的湛蓝所替代。他看着人去楼空的房间,表情苦恼。同居了三天,见面的时间屈指可数,而进展……无限接近于零。打电话的那次,他几乎以为自己已经触动对方隐藏的内心世界了,又无缘无故的功亏一篑。好像天生神力却无处可使,令人沮丧。也许应该尝试一下别西卜的建议,用真实的身份唤醒对方的记忆?但根据以往无数次的经验来看,除了加深对方的厌恶,没什么其他的改变。自带浅金色小光圈的纯白小信鸽扑腾翅膀,从窗外飞进来,落在他的手心里,肉色的小喙吧嗒吧嗒地啄着手心,像在发送摩斯密码。接收的人很快就懂了:“他找董宏宇之后,很快去了城北?”但是,城北有什么呢?城北有……董立国的竞争对手。阿斯蒙蒂斯看了十几本以后,总结出三条很有用的经验,要搞垮一个商人,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天必须凉。地利,对方刚好倾家荡产买了块能挖出古董的地。人和,有个能调动亡命之徒的阴险对手。董立国运气不好,今天才八月中旬,没赶上自然破产的好时候,地皮倒是买了两块,偏巧都是老居民楼改建,阿斯蒙蒂斯亲自考察过,下面别说古董,连虫的出生年月日都很新鲜。幸好竞争对手群庞大,矮子里拔将军,总算拣出一个叫应龙山的阴险大佬。这位大佬社会关系深厚,背景复杂,口碑奇差,旗下产业投诉率居高不下,坊间还给取了个城北应霸的诨号,可见是个能干坏事的人。阿斯蒙蒂斯从董宏宇那里得到信息后,如获至宝,第一时间赶到对方公司里。应龙山年事已高,公司的事早交给了儿子,自己偶尔来公司露个面,还是以会友居多。此时,就和几个老董事躲在小会议室里打麻将。阿斯蒙蒂斯心头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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