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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5 (第2/3页)
问孟钦时:“这人干嘛?”“看不惯我有对象,报复社会呢。”孟钦时懒洋洋地回答,随后一只手揽过秦锦的肩膀,姿态亲密,语气里带着几分戏谑:“来,评价一下,你男朋友刚刚帅不帅?”“呵。”秦锦冷笑了一声,毫不留情拍掉了他的手,随后说道:“帅什么?也不看看你那搔首弄姿的德行……”还敢当众撩衣服秀腹肌,怕不是想死。第29章商场人太多,回家再牵。节奏感强烈的摇滚音乐不停冲击着听觉神经,孟钦时在江慎他们乐队排练的场子里找了个地方坐下,手里还拎着二两炒栗子,临近深秋,糖炒栗子又变成了街头巷尾最热销的小零食。他靠坐在高脚椅上,翘着二郎腿晃晃悠悠,指尖还不停地打着节奏。江慎唱完了最后一句歌词,随后闻澈一个流畅的架子鼓收尾,二人衔接得天衣无缝,孟钦时把栗子壳往桌面上以扔,敷衍的鼓鼓掌:“好!不愧是黄金搭档!”“呵。”江慎嗤笑了一声,取下挂在身上的贝斯让架子上一搁,随后冷着脸下了台,打开冰箱门顺手摸了一听啤酒出来,单手扣开了易拉罐盖,猛地给自己灌了一口。闻澈的脸色似乎也不太好,结束后把鼓棒往旁边一扔,然后一个人坐在架子鼓面前发呆,看这架势大概是闹了点不愉快。孟钦时看出了不对劲,冲着庄以铭勾勾手指,在人凑近后小小声道:“他俩,吵架了?”“是啊。”庄以铭一边帮忙给吉他调音,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前两天吵的,就差动手了。”“不能吧?”孟钦时满脸讶异,目光在两个人之间来来回回。孟钦时认识他俩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两个人就跟连体婴儿似的形影不离,有闻澈的地方一定会有江慎;闻澈性格跳脱,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自幼就没吃过什么苦头,再加上长了一张白白净净的清秀脸蛋,一直以来都很招女孩儿喜欢。从初一到高二,教过的女朋友大概能组一个排球队了——江慎则完全不同,他虽然看上去温和好相处,混熟了还嘴贫,但事实上挺有城府,时间长了就会发现他并不好接近;因此即便他也长了一张好皮囊,也是白白浪费,万年单身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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