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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 (第2/3页)
不爱读书的富二代和官二代,家里的路都给他们铺好了,秦珩对自己儿子挺严格,不希望他成为这种人。不过,一般来说,秦珩越讨厌什么人,秦初就越要跟他对着干。欺猫赶狗,逃课打架,无恶不作,是个出了名的富二代混混头子。他这个年纪,十六七岁,正好是叛逆期,跟老头子斗智斗勇,一点也不手软的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天大的事情就是和女朋友吵架,总之,是个无忧无虑,吃饱了撑的没事做的年纪。精力没处发泄,就搞叛逆,令人头疼。赵燕当初接到秦初这个烫手山芋的时候,差点儿悬梁自杀——秦初简直是她见过最难搞的学生,软硬不吃,就是不肯好好学,好好读书。他家里又有钱,又有势,政商背景,什么都不缺,连个“读书改变命运”的鸡汤都灌不下去,人家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有什么办法教?她叹了口气,看到了路潼录入的成绩,第一个就是他自己。高二一班路潼总分:712“哎哟。”赵燕捂着自己心脏:“我心脏病犯了。”她睁开眼,指着秦初:“你看看你自己,你看看人家路潼,你怎么不再考低一点儿?!你干脆考他的零头算了!”秦初舔了下嘴唇,顺着赵燕的视线看向路潼。路潼皮肤白,办公室的白炽灯一打,他脖子上的血管都清晰可见。正巧,路潼也在看他。秦初长相有些混血,但是混的也不是特别厉害,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杂交的不太明显,所以秦初不让别人骂他杂种,谁骂谁遭殃。他爸的基因显然沾着压倒性的优势,令秦初看起来和大部分中国人长相差不多,顶多就是特别帅一点。只有那一双眼睛,颜色很浅,有点儿银灰的感觉,十分惊艳。这也导致秦初无论看谁,眼神都十分薄凉,透着一丝桀骜不驯的模样。两人虽然在校园论坛上时时被提起,但今天却是第一次打了个照面。路潼当做没看见他,很快就转头做自己事情了。“看,看,你还有脸看人家!”赵燕捂着额头,又骂上了。秦初堵住耳朵,无语道:“老赵,我耳朵都被你震聋了。”赵燕抓起他的试卷,唉声怨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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