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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3/3页)
兴般的色调。 这是间家庭房,阿四刚躺倒在小床上就睡死了,纪然和老朴简单洗漱后,同床不共枕,留着一盏忽明忽暗的夜灯谈心。 老朴翘起一只脚,无意识地抠着,“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啊,老大也要走进爱情的坟墓了。你记不记得当时我结婚,这货嚷嚷着要做钻石王老五。” “人在遇到真爱的时候,总会推翻所有的准则吧。”纪然往边上挪挪,“把脚放下,有点辣眼睛。” “我本来以为,你跟他也能走到这一步。” 纪然心头一跳,不语,斜望着墙角的蛛网出神。 “他还坚持给你写信呢?” “嗯,每个月一两封吧。”只是自己从没回过。 “那个,我问一下哈,”老朴吞吞吐吐,“如果我想给你介绍对象的话,该介绍男的还是女的?你这个弯呢,是只弯向闻名一个男人,还是弯向四面八方?” 纪然笑笑,扭头朝老朴抛了个媚眼,嘟起嘴说:“朴哥哥,人家360度无死角的弯呢!” 眼见老朴的脸慢慢褪去血色,纪然忙道:“逗你呢,任何种类的别给我介绍,目前没这个打算。” “还没缓过来呢?科学研究结果表明,人从失恋中走出来的平均时间为3个——” “头疼,睡了。”纪然抬手关灯,背对着好友躺下。今天,是和闻名决裂的第270天。惯饮烈酒之人,已尝不出任何液体的滋味。拥有过闻名那样烈性的人,爱情似乎燃尽了,成为某种不可再生资源。 纪然心中有一个落伍的、可笑的、模糊的平衡点:不理他,无愧于自己;不尝试新的感情,无愧于他。 老朴低声嘟囔几句,很快磨起牙来。 婚礼上,纪然听到邻桌的宾客聊天,一个说自己“早上刚从拓东赶过来”。纪然知道那里,闻名的老家,就位于那座城市的一个小镇。查过地图才得知,虽在邻省,但坐火车只需两小时。 婚礼结束,纪然对老朴说:“你先回去吧,我把机票改签一下。这里离闻名的老家不太远,我想去转转。” “要改一起改啊,我觉得此地民风彪悍,一个人不安全。” 纪然心窝发热,朝他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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