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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毫无特色的路人脸,要是说帅。。还是特别帅的级别的话,我负责过的作家里面也只有路以恒能获此殊荣了。聊的净是这些没营养的话题,虽然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那么崇拜肥肥,但喜欢我负责的作家的书,某种意义上也算是我的衣食父母。所以我们聊的还算愉快。最后,陈依璐提议我们两个假装对彼此有兴趣,来拖延下次相亲的到来。但是我的脑海里却立刻回响起了路以恒的那句【洗干净脖子等着死吧】【撒一个谎就要用更多的谎去圆,还是不要了吧】对方也哈哈一笑,说了句【的确如此】后就放弃了。回到家,我按说好的跟我哥说觉得不合适。我哥也没说什么,只是沉默了很久才问【那你喜欢什么样儿的?】我脑子里立刻就浮现出路以恒的样子,但仔细想想,我到底喜欢他什么呢?也是奇了怪了,想到他就会觉得高兴,可是却说不上来到底喜欢他什么。觉得他可爱,可又说不上来可爱的理由。我的沉默被我的大哥理解成非暴力不合作,于是他很生气的说【你以为我愿意千里迢迢过来给你当媒婆,不愿意结婚就算了,以后你求着我我也不会给你介绍对象了!】因祸得福,我哥因为太过生气,所以第二天就黑着脸自己去了机场。凭空多出来的一天时间,当然是要去找路以恒。人都说小别胜新婚,古人诚不欺我。虽然只有短短几天没见到路以恒,虽然路以恒给我开门的时候脸很臭,但我依然觉得路以恒整个人都可爱爆了,简直是浑身都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肢体接触也是不得了,被路以恒碰过的地方都烫的不得了。好神奇!我拉着路以恒的手放在我的胸口让他感受【看,你刚才摸过的地方好烫。】路以恒露出很是吃惊的表情来【士别三日,你还学会耍流氓了。】☆、第32章我翻身把他压在身下,用实际行动告诉他什么才叫耍流氓。说是谈恋爱,但我的工作性质,加上他的工作强度,忙起来的话一星期能见个两次面就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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