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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5 (第2/3页)
没法正常使用的大脑一样,坏得冒烟。重新上路,方才还坐在副驾的半身像没了踪影,只留下一张纸条,和一对躺在中控台的蓝色眼珠。金钦发现了,自己对半身像没多大感觉,他纯粹是喜欢这对眼睛。他无比确定,自己应该是爱上了同样的蓝色眼睛。他漫无目的地想这世上所有蓝色的事物,天空、大海太俗气,液态氧?马蹄蟹?如果此刻有一尊佛立在他面前,他绝对会低头。去卖低端个人终端的大卖场前,金钦先去了一家大型购物商场,他目标明确,直接到了珠宝柜台前,对着柜员说:“我想买一对戒指。”柜员其实不太喜欢像他这样的顾客,话说得太简单,就和选餐厅时说“随便”一样,基本等于没说。好在金钦很快说了第二句话:“都是男戒,不要钻石,预算不高。”那就好办多了,柜员“点石成金”,一口气选了五六款。金钦不怎么犹豫,一眼就相中了便宜货里最贵的一款,没什么特殊设计,只因为柜员说可以刻字。他是一定要刻字的,而且要把刻了那个人名字的戒指留给自己戴,他笑着说:“尺寸和我一样。”在真正买终端前,他还做了两件事:买一束味道好闻的仿真花,换一身舒服点的休闲装。他有一种直觉,那个人喜欢这些东西,钢琴上的纸花是那个人的,小径旁枯萎的鲜花也是那个人的,而穿着舒服衣服的金钦,应该也是那个人喜欢的。重新拿到终端,理智告诉金钦,这里不是落城区,况且落城区好像也不在乎他出逃的事,他只需要登录权限,一切就能变得很容易。他有一万种方法找到那个人,可他偏偏选了最慢、最蠢、最烂的那一种。刻意避开能碰到那个人名字、脸庞、话语的应用,金钦打开了自己的备忘录。备忘录的最后一条记录,时间还停在去年的春天,看日期,应该是春末,夏天马上就到了。打开这条记录前,金钦走了个神,他感觉自己很久没有和落城的夏天碰过面,有馥郁气息且绿到发蓝的美丽夏天,好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他看见记录里只写了一句话:我爱上了自己的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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