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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拳头最终还是松开了。我欠他的,这一巴掌我该承受。“陶樱在哪?”男人只是冷冷地盯着我,什么话也不答。“陶樱到底在哪?你把他怎么样了?”陶樱是我的底线,我像一头即将发怒的狮子低吼着。男人扬起了左手,“这是他留给你的。”我目光移过去,他手上拿着一个皮质封套的本子和一个信封。在我将信将疑地伸手去接时,男人故意把手掌松开,本子和信封随即掉落在了我跟前的地上。平躺的信封上写着“凌步收”三个字。这确实是陶樱的笔迹,我蹲下去小心翼翼地把东西捡起来。起身抬头时这位雷总已经转身离开。看着他走远上车的背影,我又低头看看手里的东西,心头涌上丝丝不安的预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作者有话说:39我在公园门口的长椅上坐下。那个皮质封套的本子是一本日记。纠结犹豫了半会,我最终选择了从时效性更强的信开始读起。陶樱究竟写了什么给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拆开了信封。——“凌步,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想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对不起,我还有一件事情瞒着你——我有复杂的先天性心脏病。在婺源的几天,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时光,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谢谢你在我荒芜的生命中出现,给我带来温暖和美好。今后我不在的日子里,希望你能像以前那样积极努力地生活,带着我的份一起活得精彩。珍重。”信的署名是陶樱。我拿着信纸的手不住地抖着,我的心跳得乱七八糟。这是什么狗屁?开什么玩笑?我不信,我一个字也不相信!这封信虽然是陶樱的笔迹没错,可是落款上根本没有时间。这肯定是姓雷的使的诡计!我狂笑了起来——这肯定是姓雷的不知道什么时候逼着陶樱写的,现在再拿出来想就这么让我放手,想这么拆散我们。哈哈哈哈……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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