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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3/3页)
r>成洲早就习惯这种情况了。他不耐烦和人打交道,从不参与乐队对外的应酬,就连几个人私底下聚餐也不见得每次都去。他的古怪脾气在认识的人里相当有名,就算不了解这点,初次见面的人往往也会察言观色避其锋芒。有合作方来沟通工作或是欣赏乐队的路人找上门攀谈时,都会自觉跳过他。即使出于礼貌之类的原因不得不和他说话,也往往简单客套几句结束尬聊。没人爱理他,成洲本来早就习惯这种情况了。但路见屿这么做,却让他不知为何,忍不住有些不快起来。13那时的他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不喜欢路见屿。“怎么刚才不说话?心情不好?”他不喜欢路见屿和其他队友聊过一圈后,再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或是为了显得不那么没礼貌、才过来找他。“喜欢你才关心你呗,毕竟我是你的粉丝嘛。”不喜欢路见屿在他面前开那些油嘴滑舌的、和在其他人面前毫无二致的暧昧玩笑。“呃,那个……”不喜欢路见屿在他面前犹豫半天也找不到话题……“听麦麦说,你们下个月比赛又有新歌了?”……不喜欢路见屿在他面前时,还提起别人。14只有近距离跟路见屿接触时,才能明白他为什么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笼络人心。和风流小开似的第一印象不同,路见屿说什么做什么都很用心。他能把吉他被批得一无是处的歌词认真读完并找出刁钻的角度大加赞赏,能拎着十几斤猫粮跟键盘在大太阳下走几公里喂遍沿路脏兮兮的野猫,能陪架子鼓选个鞍具挑挑拣拣逛上大半天还不知疲倦。和他说话时,他会认真地看着你,眼里流动着触人心扉的专注与关心。即使听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笑得前仰后合,那双像是盛了星星的眼睛还是注视着你。风流又深情,让人忍不住就会误以为,自己是被他放在心底的挚爱和唯一。15这种错觉带来了无可抑制的心悸感,让成洲避之不及。他不太想看到对方。但好像跟他作对似的,乐队不论到哪儿,都能撞上路见屿。酒吧驻唱能撞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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