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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5 (第1/3页)
很聪明,她靠着“懂事听话”“聪明漂亮”脱颖而出,让宋同辉把自己养在了身边,明面上是女儿,背地里是妓女。她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小孩子从外面进来,又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软塌塌的被送走。她知道,这些“不听话”的孩子,都或者被遗弃,或者,直接死了。宋筱绮不敢露出一丝一毫的问题,更不敢叫宋同辉抛弃自己,于是在他同别人谈生意的时候,聪明的,在“适当”的时候,用自己的身体,为宋同辉换取利益。那些青紫伤痕,在身体上留下的旧疤,都是宋筱绮为了活下去的,血淋淋的证据。宋同辉非常满意这个“女儿”,觉得她既是自己的宠物,又是自己的吉祥物,于是时时带在身边,年纪越大越信赖她,宋筱绮开始趁机去别院,把那些被像垃圾一样丢掉等死的“弟弟妹妹”们一个个救了回来。宋同辉年纪大了,不再喜欢关注这些幼稚脆弱的宠物,于是让宋筱绮得以喘息,艰难地养活着这些孩子们。宋筱绮在外面风光无限被叫做“宋小姐”,可谁也不知道宋同辉恶心的变态欲望也包括控制她的经济主权,叫她只能靠着自己的施舍活着。身上的衣服背的包包穿的鞋子都是价格昂贵的名牌,出行坐的豪车,和其他真正的“富贵小姐”出去用餐,总有专人为她付款。可是现金,在她身上,一块钱也没有。她就这样,在宋同辉的刻意下,做着一个“有钱的贱民”。那些孩子她养得捉襟见肘,不知道到底要怎样才能撑下去,直到有一天,她碰见了一个人。他问:“我可以支付给你数目可观的钱,也可以想办法让你和他们脱离这里,你愿不愿意?”愿不愿意?当然愿意了。她这辈子如果只能有一件事情可以完成,那就是让宋同辉罪有应得得到老天的报应。冯毅均的提议却不止是他们想要利用宋筱绮,也是宋筱绮在那个时候能拼命抓住的救命稻草。于是宋筱绮做起了一个合格的“卧底”,她从一开始的不敢动作,到年纪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大,一点一点的探听着宋同辉的生意,慢慢搜集着宋同辉的罪证。说出来不过一句话的事情,可宋筱绮足足做了有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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