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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第3/3页)
儿,他的眼睛很好,视力仍然非常好。程喧伸出手,问助理:“你觉得我的手有什么不同?”助理瞪大眼睛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没有啊。”程喧回复何姐,“我觉得助理更应该去看眼科。”他明明涂了护手霜,整整两层,他自我感觉手比以前更细腻了,助理居然说看不出来。何姐一想也是,就王狗腿那啤酒肚,程喧也下得去手吗?助理正在看成喜超话里的图文,试图让糖麻痹自己伤痛的内心。然后他就收到一条短信,何姐给他预约了本周末的眼科检查???自从在射击馆碰到小明星的手后,程喧终于开始正视自己的手粗糙这个问题。他执行任务的时候,除非要避免留下指纹,否则他从不戴手套。这样一双手,绝对不好看。除了磨出来的茧子,他的指骨曾被打中,因为治疗不及时而变形。和小明星的手有很大区别。小明星的皮肤白,细皮嫩肉,像嫩生生的豆腐脑儿。如果咬下去,肯定是甜味的。程喧是个只吃咸豆腐脑的人,若是小明星那样的,倒是可以换换口味。这种幻想他向来只藏在心里。他开始嫌弃自己的皮肤粗糙,说不定哪天扶小明星,就划伤小明星的皮肤了。但他又和小明星住在一起,用护手霜,似乎和他的形象不符。他这个人,洗脸都只用清水的。他也错过了最寒冷的那个时期,那会儿天冷,风吹的皮肤干燥,他那会儿都没用,现在用有点不太合适。喜欢一个人,就想要在他面前无所不能。不想让他知道,其实自己是一个手部皮肤粗糙的人。程喧确认订单时,终于意识到,他对小明星的在意,已经超过安全范围。但他们明明就不合适。接到何姐电话时,王狗腿正在休息室里侦查。他的侦查技术很一般,酒瓶底眼镜限制了他的观察力。程喧把东西拿走了,快递单都撕走了。但是快递盒还在,还有几块撕碎的塑料膜。王狗腿把这几块塑料膜还原,看大小,和手枪的型号能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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