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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3/3页)
捷曾是美国著名乐队“Samsara”的一员,海外生活6年之久,这样的事情自然有所接触。眼下的情景看起来又是一例。他随意地走过去,轻咳一声:“Heykids,nocokedealhere.”他身高超过180,不过在美国算不上太大优势,何况自己又是艺人,必须保护身体,所以并不希望跟这两人起肢体冲突。故意误解他们在街边卖毒,就是为了让他们觉得自己有可能会报警。一旦警察来了可就变成了大事,甚至这两个学生身上就带着一些软毒也说不定——这对美国学生来说,不算稀奇。不过对方会不会被他唬住,他也不确定。自然还是有后手的,别看他现在是一个人,其实助理到附近的停车场取车,很快就会过来。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可能,就是对方认出他是Samsara乐队的一员,为避免和名人起冲突而离开。不过赵捷觉得这几个人不太可能是Samsara的粉丝。Samsara乐队在美国非常有名气,即便没有听过它的歌,也听说过这个名字。不过,虽然打着哥特摇滚的旗号,它走的路线其实是偶像化和通俗化的摇滚,目标群体是年轻少女。欧美乐队组合一般的出道模式是志同道合的年轻人自己组成团体,娱乐公司发现他们的商业价值而签约推广,大部分情况下,这些乐队出道前后,其人员理念和定位的变动不会太大。与此相比,亚洲、特别是日韩则是由经纪公司先做好目标定位,再选择艺人组合到一起,打造出一个团体来。这种为市场量身定做的流水线造星模式,吸金能力也十分强大。Samsara乐队是欧美公司第一次有意学习日韩模式,结果大获成功。虽然说这种“庸俗化”的摇滚也为核心摇滚乐迷所不齿,但是阻挡不了为追逐偶像的少女们,也阻挡不了流进演艺公司的钞票。赵捷对此没有什么异议;他虽然喜欢摇滚,但只把它看做一个乐种,而不是灵魂或精神。不过,乐队其它成员却没有这么坦然。特别是Samsara主唱Gabriel,对这样的落差非常迷茫。如果可以毅然退出,做自己喜欢的摇滚就好了;或者完全放弃坚持,一心一意地取悦粉丝也行。偏偏他无法果断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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