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22 (第3/3页)
/br>一晚上的欢声笑语,临别时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真挚的笑容,张正先又开始发酒疯了,老早拉着黑哥去发情,顾同趁着正乱拉着陈青从酒店后门遁走,要不等那群人回过神来,今晚不知道有什么可怕的余兴节目。初春的夜晚咋暖还寒,小和尚缩了缩肩膀,歪歪地靠着顾同一步一趑趄。顾同就凑着他的姿势,一手搂住他的腰一手握住贴着自己的那只手,平心静气地慢吞吞地向宾馆走去。月色正浓,前路平坦,身边人全身心的交付让他每一步都像走在云端一般自在满足。就这样,永远在一起,永远抱着他,一步接一步地走下去……END番外:我们这边混帮派的呢,有个标配就是金项链,挺粗的,二三十克的那种。九十年代的时候都是谁当了老大自己买,越厉害的买的越粗。后来大概是为了笼络人心,彰显大方,只要混进帮派老大就送小弟一条,基本上也得有20g左右,能起到很好的收买人心的作用。我们当地如果说有喜欢穿黑衣服的光头男子,脖子又挂着金项链,就妥妥的是黑社会,跑都没得跑。所以张黑番外来了一发金项链视角的……名字暂时没想好,想好再补吧。=====================说起来人类大概不相信,作为一条项链,其实我也是会挑主人的。毕竟,作为县城黄金项链里的一枝花,我必须要有眼光选对人才能对得起我自己,毕竟我是那么高贵的项链呢。和人类不同,在我们黄金眼中,胖,是美,是高贵,是身份的象征,越胖越美,越胖越高贵。唔,所以当体重65g的我出生之后立刻成为我们县城黄金届最美的项链,不是每一条项链都能长成65g的!一时间小县城里的黄金项链们都在自惭形秽,它们最丑的才3g,啧啧,连给我当陪衬都不够。不过它们很好找主人,毕竟它们心气不高,不像我这样计较自己的主人是谁。说真的,我经常想如此高贵的我要配什么样的主人呢?真是想破脑壳都想不出啊。对了,你肯定不知道一条65g的金项链跟普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