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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3/3页)
r>“吃了,听话。”一句‘听话’让叶笙真的听话了。陆铭远继续用力挖土。沈云看着这一幕,有点傻眼,怎么跟自己想的不一样啊?陆铭远这地痞,真的变了?“我来帮你吧!”叶笙吃完东西后道。陆铭远想了下,道:“不了,你可以和沈云一起想想,呆会儿是吃兔子还是吃鸡。”他想,就叶笙那小胳膊小腿儿,看着真不像是该干重活的。沈云听到能留下来吃顿肉,很惊喜,同时,又很不好意思。他已经吃了人家一个饼了,还要再留下来吃肉吗?那是肉啊?普通人家多久才吃一次。陆铭远看出了这个看似大大咧咧的沈云此时的羞怯,道:“留下吧,我真心诚意想谢谢你的。”自己的朋友被这样好生相待,叶笙心里感到一阵欣喜。希望这样的陆铭远永远不要消失。陆铭远是有把子力气的,没多久,就把辣椒都栽好了。之后,就该做饭了,陆铭远拿刀宰了野兔,又开始剥皮放血等一系列事。说实话,他真的从没干过这个。要说做饭,他会一些。前世活着的最后两年,他似乎有了自闭倾向,不想和人说话,也不喜和人接触,自己一个人生活在一套房子里,连个保姆都没有,仿佛沉浸在独属于自己的世界里。那时,他都是自己做饭吃的,照着菜谱做几道菜,但那时,他几乎都是吃素,因为做荤菜麻烦,也因为那时他口味偏淡。回想起来,他那时的生活方式,都像个脱离世俗的出家人了。现在做起这些,他手上全是血污,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让他胃里一阵翻滚恶心。但他还是忍着做了下去,这是要给叶笙和沈云吃的,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那他应该不会做这些,换点其它的凑合着吃饱就可以了。可现在他不是一个人,还是那句话,不管他喜不喜欢叶笙,他现在都是他的人,那他就得负起责任,让人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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