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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1/3页)
呢,他是真的不舍得你搬出去。”庄溪看向车窗外,轻轻摸着自己的衣袖,没接这个话题。“今天一起吃饭,好好跟他聊聊。”戚雪楠29岁嫁给凌签,那时候凌彦华已经上小学,她终于光明正大住进了这座别墅,好好陪伴那么年不能陪在身边,而心怀愧疚的儿子,一直到今天。正如她所说,凌彦华在家,不止是凌彦华,还有凌签。“溪溪上楼洗下就可以吃午饭了。”戚雪楠对凌彦华说:“带你哥哥上楼。”凌彦华笑笑,“哥哥你今天穿得不错啊。”把庄溪带到客房洗手,凌彦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笑着离开了。庄溪松了口气,对着镜子仔细瞧。镜子里的他,第一次穿着这样柔软的衣服,看着一点也不像是吃个菜包子都不舍得的人,脸上好像溢出几分明亮和欢喜。衣服是好的,更让他欢喜的不是衣服,可不妨碍他珍惜这件衣服。先将衣服挂起来,再去洗手,这样可以避免沾上水,洗完手擦干净,转身要拿衣服的时候,发现凌彦华正拿着两件衣服站在他面前。“既然哥哥脱了就不要再穿了。”凌彦华笑着走上前,“妈妈给你买了件衣服,我也该表示表示才对。”“前几天妈妈给我买的太多了,这两件我只摘了吊牌,还没来得及穿,哥哥看看合适吗?”庄溪坚定地摇摇头,衣服本身对他没什么吸引力,对他来说,穿着这种衣服还不如穿校服来得舒服自在。凌彦华以一种怜悯可怜的方式,要送给他这种生日礼物,他的目的不言而喻。但庄溪没能满足他,他从心底里不想要,他有这一件特殊的足够。凌彦华不顾他的反对,将衣服强硬地塞到他的怀里,笑着下楼了。庄溪抱着衣服莫名,他抱着衣服要放到衣柜里,正巧看到衣服的水洗标。想到妈妈刚才教他的,庄溪不由地看向面料成分,100%骆马毛。“溪溪!下来吃饭了!”听到喊声,庄溪立即放好衣服跑下楼。餐桌上的饭菜对庄溪来说很丰富,特殊又寻常,特殊在于这些都是他平日里吃不起的,寻常在于,即便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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