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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4 (第3/3页)
耳先生扔的到处都是的衣服,他拾起来穿上,一边整理衣领,一边走到门后,去看日历。1994年10月12日那天用红笔圈起来,写了个ee。董征猜测这大概是他刚住进来的那一天,那么今天就是1994年10月13日了。他从小袋子里掏出一支红色水笔,将12日那天划掉。将房间搜索一通,董征只发现了约翰留在兜里的手机,手机里有不少和一个固定号码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董征根据里面说到的信息,推测这就是房子的主人、约翰的发小菲克斯先生的号码了。似乎就没有其他线索了,董征拉开窗帘朝外望,一排排精致的别墅立在清晨的天空下,花园中的植物郁郁葱葱。董征伸出手摸了下窗台外面,墙壁还有些潮湿,想来不久之前有下过雨。董征打开房门,立刻嗅到了一股扑鼻的香气,他顺着味道走到厨房,身材中等的男人正在做饭,见董征出来,他热络地招呼道“醒了,我刚做了肉汤,一会儿一起吃点吧。”菲克斯身高将近一米八,四十多岁的模样,已经有了要发福的迹象,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董征应了声,也不知道约翰和菲克斯的相处模式是怎样但他立刻意识到,这两个人已经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就算曾经关系再好,现在生疏一些也正常。菲克斯端上来了一盆肉汤,一盘烤好的土司和两个碗,道“我平常习惯这样吃,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挺好的挺好的。”董征赶忙拦住想要给他盛汤的菲克斯,道,“我自己来就好。”肉汤上飘着层油星,大清早的看到这样一锅汤,嗅到肉香董征还有些腻,他一点也不饿,便只盛了一点点。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言地吃了顿早饭,外面十分安静,也听不到什么社区应该有的声音。饭后,董征接过了洗碗的任务,菲克斯打了个哈欠,道“我回去睡一会儿,中午可能起不来,你就自己做点东西吃。”董征应了声,菲克斯又道“这几天外面不太安全,不要随便出门,把这当自己的家就行,不用拘束,不过地下室不要进。”目送菲克斯的背影消失在主卧门后,董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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