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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8 (第2/3页)
“打不过就哭。”江纾:“一哭就是一天。”“......”他怎么不记得了...陆琛握拳抵唇咳了一声,迈开修长的大长腿:“先找林木要紧。”江纾:啧,脸皮真薄。位面资料只说他们是竹马,并没有具体详细到小时候的事,AKIL好奇道:【男主小时候真这样?】江纾笑道:【我逗他的,有是有但没这么夸张。】原主是不是难民,江纾不知道,因为他从小就是孤儿,而陆琛却不是。陆琛是被绑架过来的。在江纾记忆中,小时候的陆琛就是一个矜贵的小少爷,浑身娇滴滴的,穿着在童话里才会看到的王子服饰,眼神里永远充满恐惧,对谁都饱含戒备。一看就是个未经世事好骗的贵族。这是原主看到陆琛第一眼时产生的想法。原主是被一群野蛮人带大的孤儿。他们从小教导他做任何事都要靠蛮力去争、去抢,拳头硬就是生存之道。再大点之后他知道了空有蛮力,在这颗千疮百孔的星球上根本远远不够。战争不停爆发,炮火不断落下,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拥有更强的技能。他开始观摩战争,捡战后留下的各类机甲碎片、武器,学会拼凑机甲,学会粒子枪如何使用,靠这些来保护自己,饥饿时他会去抢士兵的食物,险些被打死。他渴望和平,痛恨帝国,连带着身为贵族的陆琛也不喜欢。但是在小小的唐一柯眼里,陆琛能让他吃上一顿饱饭。怀着这个念头,在黑暗来临之际,他冲进战火中,在两军交战的夹缝里轻车熟路的溜进敌国军营,带出这只金丝雀。金丝雀的手又软又白,脏污也掩盖不了的璞玉。他生来就是颗钻石,而自己,渺小得宛如尘埃。可惜金丝雀就该娇养,他没有这个条件,将人带出后不久,士兵找上门来,曾经养过他的野蛮人全部为此牺牲,用鲜血为他开辟出一条逃生之路。他学会了最后一项技能——躲藏。“我讨厌你。”这是唐一柯无数次对陆琛说过的话。可是陆琛却紧紧抓住他的手,将他看做唯一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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