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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3/3页)
春光大泄。陆飞驰撇过头去,故意不看他。舒瑾文凑近了他,故意让洁白的软肉在他面前轻晃,柔声道:“你为什么会知道我没按时下班?嗯?为什么偏偏今天给我打电话?”陆飞驰起先不想理他,舒瑾文就一直耐心地等着。片刻后,才闷闷地低声道:“我每天都会开车到小区里……等你下班。”还带着青涩稚气的男孩的脸庞英俊非凡,因为被逼着说出实话而羞恼不已。舒瑾文又好气又好笑:“……你啊。”他抓住陆飞驰的手,按在自己柔软隆起的胸口上。陆飞驰身体一僵。手心温温热热的,好像藏了一只柔软洁白的小兔子。“我这里,好像有点痛,”舒瑾文小声道,“你帮我揉揉,好不好?”14舒瑾文的睡眠并不很好。他在东部沿海的一座小渔村长大,因为成日成夜海浪拍打暗礁的声音而神经敏感,极其容易因为一丁点响动就醒来。那里的孩子黝黑皮实,七八岁的男孩子时常结伴出海,一条小渔船一柄钢叉就敢乘浪远航。“敢于望向深海的少年才有远方。”当地的老人时常这样说。舒瑾文偏偏是其中最特别的异类,皮肤白得反光,瘦弱精致,眼睛大得出奇。因为从小在中药罐子里浸泡长大,连头发也是药汤的茶褐色,衣服永远散发着决明子的苦涩气味。如果同龄的男孩子们是粗糙的陶土胚子,结实耐用,他就是一摔即碎的软玉。在力量决定地位的渔村里,这样的男孩子并不会得到任何欣赏。十三四岁尚未分化出性征的时候,那些健壮的男孩子就时常毫不掩饰地上下打量他。“将来肯定是个软绵绵又骚又浪的omega,屁股也大,不知道摸起来会不会像糖糕。”他们这样说。舒瑾文并不时常想起这些往事,尤其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会用大部头的英文把自己塞得很满,在房间的每个角落放一个小小的音箱,听上世纪的老唱片或是爵士乐,慢悠悠度过一整个冒着橘子气泡的、清甜可口的下午。A城是个湿润温暖的城市,适合种花也适合慢吞吞地生活。陆城去世后,房子划归到陆飞驰名下,舒瑾文就从家里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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