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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3/3页)
运,不再让自己的一切喜怒哀乐成长轨迹取决于作者打出的字。不止如此,他还要改变其他人的命运,让这本书彻底超出原著的想象,成为她无法掌控之物!虽然杀虫对周幽唐时一点益处都没有,但他们还是决定出手相帮了。但准确的说,这还是唐时的工作,毕竟周幽一出手威力太大,只要挨着碰着全都湮灭。周幽:我可是有唐时的人!唐时:宝宝……心里一点都不苦,待会儿打完了累瘫了要小幽脐橙才肯起来!周幽:哦豁,同样的梗用两次就没意思了。唐时:宝宝不开心。周幽:我又没跟你说不跟你啪……作者有话要说: 啊……虽然,我说放在防盗章里的是存稿弃坑,不要了,但结果我又想写了——……我想说……金克木写上一章的时候,我就觉得让他这一章炮灰(非领便当的意思)我原本以为我只差几百个字,但我没想到这是向着一千看齐的几百个字[泪]另说,写李明的时候,我没想过,我会遇到一个叫李明的同学。这就尴尬了,尤其是我都已经忘了我写的是李明了。我本来以为这个不走心的名字不会那么巧的,我只是随便起的……结果[笑哭]第54章章五十三蝉在泥土中蛰伏十七年才一朝破土,郑哲自从穿越到书中也经历了十七个年头。他是来的最早的那一批穿书者,但却并不是一个运气好的人,无论怎样努力,命运并未垂青于他,家庭出身不好可以努力,但非洲人就无能为力了。他也曾肖想过穿书以来要做怎样怎样的事情,成为成功人士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但是,穿书并不代表他之前是个学渣,现在就能秒变学霸了。穿书前,他有多普通,这重活的十七年也只不过让他少走了弯路,多一些阅历,比起那些有天赋的人仍是差的太多太多。其实,郑哲觉醒日后并没有获得异能。第一天没有,第二天还没有,第三天仍然没有。没有就是没有。郑哲能够射出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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