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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172节 (第2/5页)
林津平应该是到了部队当晚就开始写这封信的,开头就是说自己安全到部队了,不用担心。 后头就是些陆续写的,自己在部队那边的一些日常事,以及对她的思念了。 说什么才刚分别几天,就已经对她思念如潮了。 看得周云梦嘴角不自觉地扬起,杏眸里漾着清浅的笑意。 她没忍住把这封信又看了一遍,一字一句仿佛林津平在她耳旁呢喃一般。 想到今早刚寄出去的那封信,猜想林津平收到后看信大概也会像她这样。 外头林母在喊:“老三媳妇,可以出来吃饭了!” “哎来了!” 周云梦应了声,把信纸原样折叠好塞回信封,之后收进书桌抽屉里。 她起身出去吃饭。 半个月后,周云梦去邮局拿信。 除了拿到向天志的回信、林津平的回信,还有一个地址来自沪市的包裹。 周云梦瞧见了当即笑着和徐小盈说:“看来我愿望实现了,杂志社编辑真给我回寄了期杂志回来。” 她一番老流程折腾完回到家,进房间坐书桌前拆开包裹一看,里头除了本最新一期的沪市杂志外,还有两封回信。 周云梦先拆开那封邮寄稿的回信,里面塞着五块钱,信上简单说投稿文章符合杂志的要求已收稿,千字五块,欢迎下次再投稿。 很常规的过稿回复,她投的这篇文章确实在一千字左右。 周云梦把五块钱拿出来,回稿塞回信封里去,接着拆另外一封信。 这封信显然是以编辑个人身份写的,要热情的多。 说很感谢她对这本杂志,对沪市这座城市的喜欢,自己也很喜欢她写的这篇文章,把外地人来沪市所看到的人情风貌都写出来了,相信刊登出来后会很受欢迎的。 再就是说帮忙买了本杂志邮寄过来给她,还告诉她杂志是半个月一期,以后要是还想买的话就写封信邮寄到杂志这边,自己再给帮忙买了寄给她。 信末还写明了,一本杂志两毛钱,邮寄包裹一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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