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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2/3页)
稀少。在曹烨看来,这个时候的北京是最招人喜欢的。街道安静,乌泱的人潮散去,城市显现出原本的轮廓,厚重而傲慢。曹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车撂在了苏卅,打算明天再让司机开回来。“去哪儿”这个问题还没在脑子里想清楚,两条腿似乎就先于大脑做出了决定。他意识到自己在往茵四街走。那条闭塞的窄街上有他开的一家酒吧,自打三年前开业,到现在还没盈过利,一直都是亏损状态。事实上,他就没指望它能赚钱——否则谁会傻到在那个犄角旮旯的死胡同里开一家地下酒吧,这选址就明摆着不想被过多人注意和叨扰。酒吧的经营者黄莺,前两年还时常为经营不善而愁眉不展,在意识到曹烨根本不在乎它亏多还是亏少之后,黄莺真的就像曹烨说的那样,由着它野蛮生长了。嘿,还别说,在黄莺放开了手脚随它赔钱玩儿蛋之后,这酒吧居然歪打正着地发展出了那么一丝丝招人喜欢的影子。荒诞,孤立,自暴自弃,那些着迷于独立电影的电影人和导演系学生们都喜欢这儿。一时间,它居然亏损得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行吧,那就去看看,反正也好久没过去了。离茵四街不到两公里的距离,曹烨一路慢悠悠地走,走到目的地也不过半个小时。被做成火焰效果的“烧”字立在窄街尽头,如果有路人误打误撞闯入这条不打眼的死胡同,想必会觉得摸不着头脑。这间叫“烧”的酒吧建在地下,凑近了才能瞧出入口的端倪,若想进入酒吧,还得先走过一条狭长的、昏暗的旋转楼梯。用黄莺的话来说,这楼梯长得让人怀疑人生。用那些导演的话来说,这楼梯真他妈的适合拍长镜头。曹烨听到地下酒吧传来隐隐约约的乐声,像是谁在唱崔健的。“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你问我还要去何方我说要上你的路”他模糊地辨认出那人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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