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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2/3页)
为我脸上的伤,还想多说两句逗他开心,身体却无端颤抖起来。危险过去,肾上腺素水平回降,痛觉紧随而至。我低头看向自己小腹,盛珉鸥的白色T恤上已经晕开一大团血迹,并且还有不断扩散的迹象。今晚我的运气似乎也缺一点,电影里男主枪林弹雨也不会中枪,到我这随随便便一枪竟然就中了。我又看向盛珉鸥,将自己的手伸给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对他笑。“哥……”视线逐渐模糊,盛珉鸥怔愣片刻,一把握住我的手,来到我身边,让我靠在他怀里。“别怕,我在这里……我在这里……”意识的最后,是盛珉鸥不断在我耳边重复的话语,让我就算陷入黑暗也无比安心。其实我想对他说,我没有怕,有他在我就不会害怕。第65章事犹未了我爸这个人,用现在的话说,其实是个思想开明的文艺咖。性格和善有趣,同朋友家人相处愉快,闲暇时,会在家泡上一壶茶,看喜欢作者的书。他一直告诉我们,看书能开拓眼界,看书能获得知识,没有什么投资是比“”付出更少,收获更多的了。在我和盛珉鸥还小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睡前给我们读上一两篇他喜欢的文章,来抒发他无处发泄的朗诵欲。他十分喜欢博尔赫斯的集,尤其喜欢里面一篇,经常反复念叨他觉得精妙绝伦的选段。“自打我有认知与认识的那天起,我从小就接受了那些所谓丑陋的东西,其实世界上本来就有许多格格不入的事物,为了共存而不得不相互接受。”我想,也正因为他将这些词句奉为圭臬,才会觉得盛珉鸥的“与众不同”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这世上本就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存在,有善良的,便有邪恶的,有无私的,便有自私的,没有哪种性格是绝对正确与完美的,所谓“完美”,也不过是合了大多数人的群罢了。这么多年来,虽说不可能一字不差,但这篇文章的情节却如刀刻斧凿一般,深深印在我的脑海。可能与作者出身哲学专业有关,博尔赫斯的文章经常充满了哲学主意的探讨,对死亡与时间,也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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