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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3 (第2/3页)
嚣钻进耳朵,风声重新变得轻柔。他想起在读初中那会儿的夏天里,爸爸会在每周三买一只三筒冰淇淋带回来,哪怕他们两个人都不是特别喜欢甜食。化掉的巧克力还曾经弄脏过他白色制式衬衣的衣领。女孩子应该会喜欢——如果他还对林果然或者是满满保留着这个习惯的话。脑海里突兀地出现了爸爸站在柜台前,略显局促地跟店员说话时的情景。——为什么要买这个呢?——因为彩色的东西能让人开心啊。那时他没问出口的是,为什么不开心,因为今天我们去看了爷爷吗?第57章第57章/*上一章最后一段对话可能有歧义在这里说明下,那是付和爸爸的对话不是爸爸和店员的,怕了审核了不敢随便改文*/不同颜色的冰淇淋味道差别并不大,舌头挨上去只觉得冰,来不及尝出里面的甜。等它化掉,沿着蛋筒淌到手指上的时后它就变成暖的了,五彩缤纷,像经过色散后浓得凝成液态的阳光。他慢慢低头,犹犹豫豫地把嘴唇凑到了刀口附近。……毕竟气温高,洒在地上的饭菜只隔了一晚就馊了。带点儿酸的古怪味道散在空气中,一打开门还往卧室里钻。付罗迦抬头看了眼挂钟,他妈差不多该下班到家了。他想了想,还是去拿了扫帚和撮箕。碎瓷片掺在饭菜之间,在被拨弄时发出清脆的响动。固体倒是容易清理,黏在地砖上已半凝固的油才是最麻烦的。他尝试着用纸和毛巾擦,但除了把自己的手也弄脏以外收效不大。没多久他觉得累,甩开手里的一切东西坐到地上。这很奇怪,但他不是故意的,就像他也不是故意不关水一样。他试着站起来——这个念头虽然存在,但在化为一个大脑对身体的指令的时候出现了偏差。所以相反,他侧躺着把全身都靠到了地板上。这个视角里的墙纸,吊灯,挂画和桌椅看起来都很陌生,包括他动动手指就能碰到的一个摔得豁了口的搪瓷盘。似乎全身的血液都在往脑后涌去。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地板很凉。至少门锁响的时候要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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