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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3页)
>真的,好气哦。作者有话要说:师兄:宅有错吗?第十四章努力当爹第十四天:本朝开国时,太-祖曾立下规矩,宦官不许私置外宅、良田,乃至产业。但到了太-祖的儿子太宗朝,太宗为了显示对几个宦官近臣的宠爱,直接便拆了自己老子的台,在相关规矩的后面,用蝇头小楷补了一句“有皇帝赏赐、特赦的除外”。再后来,几朝过去,有太多宦官有了皇帝赏赐的私产,或者是继承到了其他宦官被赏赐后传下来的私产,太-祖规矩的已形同虚设,于是它就很人性化地被演变成了——宦官不许随便归家。但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一旦有了自己的家,谁又会愿意继续在集体宿舍凑合呢?至少江之为是不愿意的。而且,这种“不许随便归家”的说辞,本身的界限就很暧昧,什么叫“随便”,什么又叫“不随便”呢?从江之为的理解里来说,他这种只要一休沐就回家的行为,便不应该叫“随便”,而是合情合理的休息。但对于举报了江之为的锦衣卫来说,南宫一把手的海子提督,动不动就无缘无故从工作岗位上消失个一两天,这谁受得了?简直不可理喻!“陛下又不在南宫!”江之为曾为自己据理力争。当时天和帝还在位。“陛下随时有可能会去,你不在,就没有办法灵机应对,这就是玩忽职守!”负责审问的锦衣卫指挥佥事如是怼了回去。总之,这就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灰色地带。双方争执不下,上面又始终没个定论,慢慢的就拖成了如今这个局面:江之为已经懒得再和锦衣卫沟通,他会直接认错,再死不悔改。而锦衣卫也只能关江之为个三两天,再把他原职放回。像极了一对相爱相杀又拿彼此没辙的冤家。监狱的栏杆外,江之为在听说了池宁被诬陷进来的罪名后,积极为师弟出谋划策:“这潜留私宅根本不是什么大罪,对方想方设法把你诬陷进来,图的……”“图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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