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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5 (第2/3页)
的书越来越多,就觉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胧的世界突然变得清晰了。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记忆,对这个世界并不了解,但现在,他懂的东西越来越多。他还发现,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句话,是有道理的。他除了抄书以外,还看各种书,话本、游记等等,什么都看,看多了,有些书的意思,自然而然就懂了。更别说,还有卫凌修给他讲解了。言景则越学越想学,他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抄书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白天工作五个时辰,能每天稳定抄写两万字。他甚至还开发出了自己的另一项本事。他可以模仿别人的字。他的字,是模仿卫凌修的写的,一开始他只会写这样的字,但写着写着写多了,他的字就慢慢变了,再后来他在书店里看到几本拓印的字帖……言景则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会了掌柜的说很难的字。掌柜的:“……”言景则这字,都能写了字帖让人去临摹了!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妖孽的人!当言景则把时下最流行的字写得堪称完美之后,就用这笔字,抄了一本。这是他最熟的一本书,刚开始用新的字体写字,他下意识地就写了这本书。写完之后,言景则又自己把书装订起来。一开始这活儿是让别人去做的,后来他觉得麻烦,就自己学了,每次抄好两千字,他就会起来走走,还会顺便把抄好的书装订好。因为他抄书从不出错,到后来,掌柜的甚至都不检查了,他抄好了就直接拿去卖。毕竟一个个字检查过去,也挺麻烦的。这会儿,掌柜的来了一趟,就顺便把言景则刚抄好的书拿走了,还有点疑惑:“怎么又抄了?”这书虽然好卖,但卖不上价格!有些书一本就要一二两银子,这书只卖三百文。而且言景则之前抄过很多本,最近都不抄这书了。“练手。”言景则道,继续抄书。掌柜的也不打扰他,拿着书就走。也是巧了,掌柜的刚到外面,就有人来买。来的东谷县一个三十多岁的李姓秀才。李秀才是李家人,家境富裕,这次他儿子要开蒙,他懒得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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