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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3页)
题。要说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还得从昨天晚上说起。说到麦家,不止棉城,国内大部分人就算不知道他家,肯定也接触过他家的产业。麦都作为麦家最小的孩子,打小就被捧在掌心里,走到哪都有人跟着,过得跟古代深闺的大小姐似的,只是他在行动上要更自由一些。而他本人一直过得挺快乐的,倒也不觉得有什么,直到他家里人给他安排了一门亲事。据说对象是母亲好友的儿子,常年在国外,最近刚回来,人品长相都是一等的好,也会疼人——这是麦都听到的,但是麦都没兴趣。他以前没谈过恋爱,但被电视剧荼毒过了,一直坚信自己将来是要跟喜欢的人在一起的,而不是这种不知道哪个旮旯里冒出来的家伙。俗话说得好,我命由我不由天,任何事都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于是有着坚定信念的麦都,华丽地离家出走了。然后被现实教做人了。在过去的二十四年里,无论做什么都有人帮他提前准备好,他只要做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少爷就行,别说离家出走,连独立生活的经历都是空白的。他这次只带了小书包就跑出来了,那还是他之前出去玩的时候带的,里面只有身份证跟一套换洗的衣服。钱倒是有,但不多,让他吃几顿饭还行,但也就几顿饭了。于是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麦都,直接看起了墙上招聘的小广告。就是那个时候,有个男人忽然跟他搭讪,问他是不是要找工作,说可以给他介绍,包吃包住待遇好,还一直说很适合他。麦都是不知道那人是怎么知道他适不适合的,问了几句是不是正经工作,得到肯定回答后就跟着走了。他对酒吧倒是没什么成见,看到地方第一反应以为是做服务生的,等被丢去陪客人聊天,半哄半骗喝了一杯酒之后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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