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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 (第1/3页)
缪宣随手把宝石往他手里一塞,拉了拉披风角就走。嚼着披风的鹿傻乎乎地跟着他走。好漂亮的手啊……男人手里拿着宝石,心却想着缪宣刚才露出来的一截手臂。完美的指节骨骼,粉红色的指尖和雪白的皮肤……看起来不像是练剑或者练矛练弓的人,不过,不愧是花神眷啊,看来是个真美人,手都能和一朵花似的。而且看起来也天真可爱的很啊,哪有人一见面就送这种品质的宝石的?!男人把宝石收好,哈哈哈豪爽地笑着追了上去:“别走啊兄弟!既然已经是朋友了那么陪我去喝一杯吧!”眼见着他的手即将搭上缪宣的肩膀,缪宣一矮身子就想要躲过,男人眼疾手快立刻往下压,缪宣不耐烦地瞬过了他的攻击范围。男人眼里闪过一抹笑意:“好厉害!兄弟你是神眷吧!那我们更要好好喝一杯啦!”“我不喝酒。”缪宣扯了扯披风,“我明天就要走了。”“哦?去哪里?”男人一点都没有被接连拒绝的尴尬,他突然揽住了嚼着披风的小鹿,(小白:呦呦呦?),“宾萨我很熟的,在你走前我带你玩啊!”缪宣:“……”算了,他都付过导游钱了,直接游览景点似乎也没毛病。“我要去阿萨息斯”缪宣想了想,“今天我要去热闹的地方。”“那你可是找对人了!”男人热情地抱着小鹿的脖子就走(小白:呦!Q。Q),小白咬着缪宣的披风角不放,缪宣披着披风,竟然也莫名其妙就这么跟着男人走了。男人边走边问:“说起来,你为什么要去阿萨息斯?”“那里会很热闹。”缪宣道,“人们都要往那边去了。”男人回头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你很喜欢热闹吗?”缪宣:“是的,我很喜欢。”不仅仅是他,几乎所有的末世人,都爱这种充满安宁气息与生机的热闹。男人:“喂,挚友!你叫什么名字啊?”缪宣:“你就叫我西格玛吧。”男人:“不是吧,这么随便的吗?”缪宣:“……你还叫艾欧塔呢。”男人哈哈哈:“对啊对啊有道理!那么我就认下你这个弟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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