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香祭酒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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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3/3页)



穿着牙色曲裾,梳着倭堕髻的侍女走到便宜侄子身边,移开原来的书案,将吃饭用的小案摆上。

另一个湘色曲裾的侍女走到崔颂的身边,替他张罗酒水,发髻上的衔珠步摇左右晃荡:“公子想要用点什么?”

崔颂不知道这时代能吃什么,只得说一句“照旧”。

两个侍女来得很是及时,不但带给他喘息的时间,还把便宜侄子的名字告诉了他。

季珪公子,崔季珪。

……怎么感觉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一时想不起来,崔颂也没有再想。

他仔细观摩崔季珪的喝酒姿势,依样画瓢,一手拢袖,一手举起酒樽一饮而尽。

或许是原主的本能还在残留在身体里的缘故,这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毫不滞塞,别有一番潇洒姿态。

手握酒杯,崔颂略略踏实了一些,不动声色地打量房间,暗暗琢磨自己究竟穿到了哪个朝代。

跪坐在地,分案而食,怎么也得是唐宋以前。虽然汉朝就已经出现了胡床这东西,但基本还是跪坐,椅子的真正普及是在唐朝。

而根据越古旧的朝代,吃的东西越缺乏花样的定理,崔颂已经做好了今后啃窝窝头、欲(食)仙(不)欲(知)死(味)的准备。

比如他手中的这杯酒,淡的可以,还酸溜溜的,喝起来活像掺了水的醋。

言归正传。

有了刚才的缓冲,崔颂在心里打好了草稿,准备向便宜侄子套话。

毕竟被古代用语洗脑了一个小时,现在拿这些组词造句简直信手拈来。

首先崔颂似是而非地夸奖了崔季珪刚才的一番论道(虽然自己一句都没听懂),然后“谦虚”地表示自己才学不够,不能给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最后家长里短地扯了一番,扒拉出了几条有用的情报。

总结如下。

1、这具身体的原主和自己同名,姓崔,名颂,今年18岁。因为还未加冠,所以还没有表字。根据乡人的评价,原主“师从名师,颇有才名”,眼前的便宜侄子似乎也对他“颇为推崇”。

……

得到这条结论,崔颂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人怕出名猪怕壮,他一个文盲穿成古代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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