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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0 (第2/3页)
西,或者买一些方便的速食节省时间。没想到,陈澍却把他带到了刘飞扬家的米粉店。刘飞扬家的米粉是林听雨最喜欢但是很少吃到的早餐。原因很简单,因为起不来。看到林听雨和陈澍,刘飞扬的父母很高兴,往他们的碗里加了很多米粉和肉。林听雨做事向来简单粗暴,从他残暴的砍菜方式就能看得出来,他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就连切西瓜,他也要说:“等会,我去拿把刀杀个西瓜吃。”虽然陈澍明明知道“杀个西瓜”是小破县城的方言,是“切个西瓜”的意思。但是“拿刀”和“杀”这种话语从林听雨嘴里蹦出来,对象还是无辜的西瓜,陈澍总觉得有些迷之血腥感。除此之外,还有吃米粉的时候,林听雨喜欢往碗里堆配料,还要放很多的辣椒。因为堆得太多,每次吃之前拌米粉时,他总会不小心把汤和配料洒到桌上。往往这个时候,陈澍的强迫症就会发作,恨不得马上抽出纸巾,把被林听雨弄脏的桌面擦干净。次数一多,下一次一起吃米粉时,陈澍就赶在林听雨拌米粉之前开口:“我来帮你拌吧。”林听雨刚打算插进米粉里的筷子顿在了半空中。陈澍把他的碗端过来,又自然而然地从他手里接过筷子,帮他拌米粉。浅色的筷子插进堆得高高的配料中,一直伸到米粉和汤里,然后陈澍的手开始用力。白的米粉,红的辣椒,青色的酸豆角,金色的炸黄豆儿,浅色的酸笋条,深色的浓郁汤汁,全都在那双筷子下翻来覆去,均匀地被搅拌在一起。陈澍的动作有条不紊,一滴汤一颗料都没洒出来,熟练得仿佛一个职业拌粉工人。米粉拌好后,陈澍便把碗筷端回林听雨面前:“给。”接着才开始拌自己的米粉。发现陈澍在这方面有些偏执的强迫症后,林听雨每次都故意装作拌不好米粉的样子,然后等着陈澍皱着眉过来帮他拌。本来林听雨掰完一次性筷子后是直接用的,后来有一次陈澍拿他的筷子帮他拌米粉时,被竹筷上的毛刺扎到了手。从那以后,林听雨每次掰完一次性筷子,都要仔仔细细地把筷子上的毛刺刮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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