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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本书生,不谙世事 第127节 (第2/5页)
> 梁羡道:“这般好看的屋舍,可别被血迹弄脏了。” 闵谦之这才摆摆手,乌阳冷声呵斥道:“滚下去。” “是是!”行人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因着腿软脚软爬了两步趴在地上愣是走不动,他的狐朋狗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拖拽着行人离开,地上蜿蜒的都是血迹。 闵谦之幽幽的道:“真真儿是蠢才,梁公都叫他不要把屋舍弄脏。” 他说着,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闵谦之的丝缎鞋尖上,蹭上了一抹血迹,星星点点的,若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乌阳立刻转身,重新拿了一双靴子放在闵谦之面前,闵谦之施施然的换鞋,这才笑道:“让梁公看笑话了,梁公,快请,宴席已然准备妥帖。” 什么笑话,梁羡挑眉,分明是一场下马威,打的虽然是宿国的行人,但闵谦之显然是在立威,让梁羡看到他的手段。 众人落座在席上,闵谦之懒洋洋的笑道:“听说……梁公日前也曾监临过大司农的下榻宅邸,不知梁公以为,是大司农那处的风景更胜一筹,还是谦之这里的风景更胜一筹?” 梁羡道:“大行人的府邸,金碧辉煌,美不胜收,反观大司农下榻之处,倒显得寒酸至极了。” “是嘛?”闵谦之似乎很是欢心:“梁公若是喜欢这座宅子,谦之也不妨忍痛割爱,将这宅子送……” 送与梁公。 他的话还未说完,梁羡已然抢先道:“但是金子太多了,晃眼!哎呀,哎呀,孤这眼睛都要被晃瞎了,丞相,快给孤遮着点。” 白清玉看到梁羡那浮夸的表情,忍不住轻笑了一声,有些无奈。 闵谦之的笑容立刻收拢起来,薄情的唇角扳起,幽幽的道:“这天底下,还有不喜欢金子光芒之人么?自然是……愈耀眼,愈好。” 梁羡道:“也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金子,你看,孤这人就比较高雅,喜欢……美玉。” 他说着,瞥斜了一眼白清玉。 白清玉的名字里就有玉,寓意自不用说,君子佩玉,象征高洁,而梁羡说美玉的时候还看着他,似乎在当众调戏白清玉一般。 白清玉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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