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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心情故事之一:父女夫妻(相爱父女做了贫贱夫妻) 父女夫妻 (第10/14页)
。原来鱼水之欢不是想当然的。世间有不少个怨妇,得不到丈夫慰藉,或不知道性高潮为何物,只能在别的女人面前吐苦水。她不期然沾沾自喜,渐渐松驰了防卫,泄露些口风,让别人知道她的男人在房事上,从没有亏待过她。竟然有比她成长,结婚多年的太太向她请教床上的工夫。是不是羞死了这个年纪轻轻,初尝为小妻子滋味的小丫头呢? 小仪或许仍不明白,他和爸爸过的日子,为什幺会比妈妈没离开前更快乐。弟弟少不更事,倒比姊姊心里清楚。他宁愿是这样,家里多了点爱,少了些争斗。国明的想法也不向小仪隐瞒,他明知道和女儿肉体结合,是不正当的,却控制不到自己乱伦的欲念,就是用冷水从头上浇下来,也不能叫那话儿软下来。他爱上 了女儿,对她有欲念,不能不和女儿做爱。每次想要做爱,解开女儿的睡衣的钮扣时,骂自己。一边抽插,一边对她说对不起,好像是他们做爱的一种仪式。 谁用这种赤裸裸的方式去爱自己的女儿,都会被视为对一个弱女的强暴和剥夺。他早告诉小仪,不会把她永远留在身边,有一天会把她嫁给一个少年郎。但是要待她长大,弟弟长大。小仪在想象着,何时会有那一位白马王子来接他走。和他将来的丈夫一起生活会如何?接吻时,会像父亲的须喳子剌她的感觉吗?而国明想到要把小仪嫁出去时,像要把自己的妻子嫁给别人一样,就特别珍惜着能和小仪在一起的时光,不放过每一个爱她的机会,因为在他心里和别人眼中,小仪己经是他的妻子。 虽然心里这般作难,生活也拮据,但是人人都看得出这是个幸福家庭。不要争论乱伦的生活会不会幸福,但是他们的日子并不难过,可能是太短才是。他们日夕提心吊胆的事,忽然临头。一个不速之客来访,令这个邻居都以为是快乐的三口之家顿时破碎了。失踪四年的妈妈突然出现,要带走弟弟。小仪不让,弟弟也不肯,说,小仪是她妈妈。他们的妈妈就在他们的家门前大叫有人乱伦了,惊动警察,强行把小仪和弟弟分开。国明闻讯赶回来的时候,给警察用手铐扣住押走。小仪尚未成年,交给社会福利署监护。一则轰动的社会新闻见报,一对恩爱小夫妻,原来是父女乱伦。 法庭判决,国明父女乱伦罪成。虽然弟弟不情愿,向社会工作者哭闹着说,小仪才是他妈妈,但是弟弟抚养权判归那个已经变得陌生的妈妈。一般乱伦案,女儿对父亲一定恨之入骨,在庭上指证父亲的淫行,小仪却向法官求情,表示国明没有强迫她做爱,是她自愿的。她作供时,一直朝犯人栏那边看过去,说他是个好爸爸,很爱家,很爱孩子,也很爱她邻居都知道。对她来说,她个好男人,好丈夫。而且,怀了他的骨肉,请法官大人开恩,可怜他们,给国明一个机会。她出位的供词,哄动法庭,令在场的人无人动容,法官和律师为之摇头叹息。可是,国明与未成年女儿性交多年,不下千次,却没有戴安全套,或让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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