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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9 (第4/5页)
投进诏狱,法官判他犯了“腹诽”大罪——虽然没有在言词上反政府,但却很明显的在肚子里反政府。颜异也只有死亡。 诏狱法庭不限于直接冒犯了皇帝,一件谋反案发生后,无论这件谋反案是真的,或是出于诏狱系统——诬陷的,往往千千万万人牵连进去,包括各色人等。像亲王刘安谋反案,死于诏狱的就有数万人。刘彻亲信江充揭发的巫蛊案,死于诏狱的也有数万人。法官对失宠了的亲王、宰相、部长,当敢如此残虐的任意戏弄,低级官员和平民所受到的待遇,我们可用常识判断。以上世纪(前二)九十年代为例,十年中每年诏狱系统逮捕的囚犯,都有十余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百分之一。亦即平均一百人中,就有一个人因谋反罪而身系囹圄,这个数目使人毛骨悚然。 这是中国文明的一项耻辱,对此现象,路温舒首先提出呼吁,要求政府尊重人性,保障人权。 路温舒,巨鹿(河北平乡)人,跟司马迁相反,无论在当时或在后世,都默默无闻,他只不过是司法部(廷尉)一名低级的总务官(廷尉史)但也正因为身在司法部任职,所以比普通人了解的更为深刻。纪元前六七年,司马迁受腐刑已三十二年,他给当时的皇帝刘病已上了一份奏章,暴露司法的黑暗,他说:“司法裁判,是国家大事,处死的人不能复生,砍断的手足不能复续。上说:‘与其杀一个无罪的人,宁可放掉一个有罪的人。’可是,今天的司法裁判,却恰恰相反。法官们上下勾结,刻薄的人,被称赞为廉明。残忍的人,被称赞为公正。主持正义、昭雪冤狱的人,却有被认为不忠贞的后患。所以,法官审讯案件,非致人于重刑不可,他对囚犯并没有私人恩怨,只是用别人的自由和生命,来保卫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已。他必须把别人陷入重刑,他才可以获得安全。” 路温舒又说:“于是,死因所流的血,盈满街市。其他处刑的囚犯,更比肩相连。遇到行刑日子,每次都杀万人以上,诚感可哀。” 路温舒指出造成冤狱的原因在于口供主义,他说:“人之常情,安乐时愿意活下去,痛苦时则求早死。苦刑拷打之下,要什么口供就会有什么口供。囚犯不能忍受酷刑的痛苦,只好照着问案人员的暗示,捏造自己的罪状。问案人员利用这种心理,故意把囚犯的口供引导到犯罪的陷阱。罪状既定,唯恐怕还有挑剔之处,就用种种方法,把口供修改增删,使它天衣无缝,每字每句都恰恰嵌入法律条文之中。锻炼完成之后,写成公文书,即令上帝看到,也会觉得这个囚犯死有余辜。因为陷害他的都是法律专家,显示出的罪状是太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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