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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了美悦点滴的读书时光。美悦好像在读完初中之后,就去了一家类似职业高中的学校。 日记里,美悦说她其实等待签证准备高中去英国的,所以随便读一个学校,消磨一点时间。不过后来好像签证给意外的拒签了,计划也就搁浅。 我有些庆幸,幸好签证给拒签了,要不然我们或许就不会认识了吧。 一章章的看,我好像陪着一起经历了美悦的成长。她的文笔不算很华丽,很柔美却又坚强的真实。没有错别字,这一点比我好很多。 我记得以前语文考试,老师就说我作文错别字一大堆,到现在还有人这样说我。哎……。 终于,看到美悦的其中一篇日记,我提神了: 今天叔叔的儿子来S市,晚上妈妈打电话催我去一起吃个饭。见到了这个男生,感觉他好像有些傻。为人也不亲近,好像很防人,他怕我们会对他不好吗?…… 叔叔的儿子叫小松,我应该叫他哥哥,但我感觉我应该能当他姐姐,他笨手笨脚的,箱子都不会拿,还把箱子里的东西给倒了出来,里面都是我的内衣内裤,真尴尬。 不过我也有些过错,因为签证给拒签了的事情,这段时间我无业在家,很烦恼,对他发了点脾气。想和他道个歉,不过我从来不给人道歉的,怎么说出口呢? 我去,那是我们见面的第一晚啊。她觉得我笨手笨脚? 一篇一篇日记的看。 另一篇。 其实我很想对他好一点,但是这个男生实在太讨厌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让人讨厌的男生,自己没一点本事,还趾高气昂得意洋洋,自尊心还比天高……。 另篇。 其实他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恶心,他会做饭,手艺可好了。今天决定让他冒充一下我的男友…… 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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