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里流浪的青春(全)_分卷阅读10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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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8 (第1/2页)

    业老师很自豪,碰到别的老师都说我们班那谁谁谁是本校自古以来大一就参加科研项目的一颗奇葩,是我教出来的。晚自习时他会把大婶叫出去单独辅导培训,最后大婶忍不了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对专业老师说了这么一句话:哥我求你了,不是,老师我求你了,你辅导我那些内容我去年就玩透了,您要想帮我就去给我买瓶矿泉水好么,我渴了。

    那款软件据说研究很成功,经学校内部测试效果不错,于是投放到市场进行宣传推广,两个月内来签单的人数为二,其中一个是批发袜子的,另一个是做足疗保健的。这件事对大婶打击很大,由此他开始闭门造车,原本帅气的小伙在短时间内被塑造成了一个大叔形象,看着他葱郁的胡渣我问他:大婶,至于这样不。

    大婶回答:必须把软件技术当成艺术,所以我必须要先变成艺术家。

    我不得不承认人一旦对一件事情痴迷,那么会放弃很多原本属于他的东西,比如老婆。不到俩月,他温柔美丽的女朋友跟他分手,原因是受不了两个月洗一次澡的大婶身上那浓重的键盘味和咸菜味。

    这些数据库C语言JAVA之类的专业课程我只是稍微触摸到了边缘,也就刚够考试的,平时老师没事也会做下高中时代必玩的小测验,只不过没人监考,每次我和小三白恺的成绩都一样,都不带一点误差的,我考76,他们俩绝对不抄75,仅有一次我考了59,小三却考了62,我很吃惊的拿过卷子一对,发现有道选择题答案不一样,我问小三:平时隐藏的够深的,这道题自己干的?也不跟我通通气。

    小三拿过卷子仔细看了半天扔给我:草,手一哆嗦,D抄成B了。

    在教室里的日子还算愉快,平时没课我们就玩电脑,教室里电脑很陈旧,据说是五年前校长中了彩票团购的一批,然后才开始有了我们这个专业,在这些电脑上如果我开个SQL再想看点,那是基本不可能的,有时甚至打几个字都能卡三分钟。

    班里同学迷恋上了一款叫做魔兽争霸的竞技游戏,经常性的三五成群聚一堆,他打他,他虐他,他复仇,他请客,白恺也对此情有独钟,平日冷清的晚自习现如今都人满为患,操作的看热闹的忙的不亦乐乎,我也看了下这款游戏,可惜没什么兴趣,看了几天我就知道里面有个比较牛逼的人叫英雄。

    魔兽热开始蔓延,由最开始的两人较量发展到几人一起干,然后又发展到两个团队干,到现在魔兽水平已经是那个班的实力代言词,几个专业间经常在周末比赛,失败一方要请胜利一方吃一顿大餐,赌注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情。我们班实力还算不错,同一楼层的十二个班级中能排名前十。他们见我不参与很是纳闷,对我说这么有劲的游戏怎么不参与一下,我摇摇头说我对小怪兽没兴趣,我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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