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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4/8页)
着个小分头,经常穿一条黑色的裤子, 配件雪白的衬衫,还把衬衫的下摆扎到裤腰里,用当时最流行的帆布宽裤带朝腰 上一系,别提有多精神了。 更重要的是,志诚不光人长得英俊潇洒,学习成绩也好,是班上的尖子生, 连老师都挺喜欢他,更别提班上的那些女生了。 看到别的女生眼里流露出来的爱慕之情,金谷竟有些恼怒她们:志诚和我一 起玩大的,是我的人,你们凭什么要来抢?发展到最后,只要哪个女生多看了志 诚一眼,金谷就会气得一个礼拜不跟她讲话,弄得人家莫名其妙。 志诚也从心里头喜欢金谷。她聪明机智,人又长得漂亮,是个人见人爱的丫 头。虽说她比他大一岁,按理该叫她姐姐,可志诚总感觉到她就像自己的妹妹。 特别是志诚有种感觉,自己就像跟她有缘似的,只要看到她的身影,心里就 涌起一阵莫名的激动,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每天五里路的往返,以往一个 人走的时候是多么的枯燥无味,自从有她陪着一道走之后,志诚感觉这段路就好 像缩短了许多,俩人说说笑笑的不一会儿就到了家。 还有一点,志诚是说不出口的。他喜欢和金谷并排走,一是为能嗅到她身上 的芳香。金谷一般不喜欢搽雪花膏,但身体里总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 让人欲罢不能;二是为找机会偷偷瞄一下她的胸脯。 小时候下河洗澡或是扮「过家家」(一种游戏)的时候,志诚没少看过金谷 的身子。但那个时候金谷的胸脯是一马平川,与男孩子一般无异。晚上躺在床上 的时候,志诚总在想:金谷的胸脯什么时候变得曲线玲珑的呢?我怎么就没注意 过?现在的衣服里面又是什么样子呢? 就这样,他们一起度过了两年快乐而又浪漫的时光。 河岸边的芦苇长得有半人高的时候,孙多福到红旗大队蹲点来了。 孙多福本来是不想来红旗大队蹲点的。这个大队的家底太差,所有的公社干 部都知道。 那时候干部下乡蹲点不像现在,人未到电话先行,等人到时鸡鹅鸭早就杀好 了。待村干部陪着走马观花似地在村的主干路上观摩一圈回到村部,刚好开始吃 饭。等到酒饱饭足时,已是下午三点多钟的光景,便慢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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