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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纪元】(11) (第4/4页)
在淫纪元中性交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里不可或缺的部分,而成为性奴隶后虽然失去了性交过程中的主动权利,无法选择性交对象和方式,但核心作用毕竟还是性交。而政府所谓的不保护奴隶安全,也仅限在性交环境(具体解释就是奴隶必须承受高强度、高密度的性爱惩罚,假设普通人每天进行十次性交,他们就需要三五十次甚至更多,因性爱过激导致死亡是不受保护的。除非主人真的有本事把这个奴隶活活肏死,否则以其他方式杀死奴隶的话还是违法的。)——对很多性瘾患者来说,这简直就是量身定做的理想生活。 而至于可以拥有奴隶的资格,也被政府进行了细化——个人拥有奴隶的奴隶主,其已经为社会创造的子女必须在十人以上,也就是生过十个孩子的女性或者让十位女性怀孕的男性;而家族、集团想要招收奴隶,则必须为社会创造出百位数的人口,并且保持家族/集团总人数20%的年递增趋势,假设有个五口之家想收个奴隶的话,他们就必须提供出家族人员已经生育/使女人受孕超过100次的记录,并保证每年至少再生一个(而且这一个必须外放,还不能纳入家族人口)。 所以一般的家族或者集团,大多维持在20-100人的规模,把一些核心人员和生育概率高的成员留下,其他人就只能流放进社会,不敢轻易扩张,否则人数一旦多了,根本就无法完成总人数20%的年递增任务。 以古易的年龄,很难成为十个孩子的父亲,这种几率太低了……所以当他说出自己可以拥有奴隶的时候,就意味着他的背后有一个家族或者集团! 而且还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拿出一个奴隶名额的大家族或者大集团。 伴随奴隶制的普及和大众认可,很多社会结构都随之变化。 监狱之外多出个叫做“奴隶营”的机构,类似旧时代的“劳教所”。所有无生育记录的罪犯一律处以相应期限奴隶的刑罚,刑满后解除奴隶身份。而已经有生育记录的轻度罪犯,则可以自选是进入监狱,还是进入奴隶营。 还有些特殊情况下的犯人会被直接判入监狱,例如暴力倾向或者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罪犯。而这种罪犯唯一走出监狱的办法,就是被人收为性奴后脱离政府管辖,才能重见天日。 而安吉拉既然已经生育过,就显然属于“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罪犯”,所以才会被关在监狱而不是奴隶营。同时因为她有生育记录,所以不符合成为奴隶的条件——必须作为放弃人权的人形工具才有能离开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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