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大佬东山再起前的高傲联姻对象[穿书] 第67节 (第2/5页)
来,过去似乎很值得怀念。 虞倦慢吞吞地说:“花园里生长着茂盛的草,风吹过树梢。没有我讨厌的东西。” 总之待在户外,面对着草木,不可能没有一点虫。但偶尔的几次,虞倦不小心瞥到,也很快被周辉月驱赶走了,他一直很专注。 周辉月“嗯”了一声,他看着虞倦,很深的一眼:“我最喜欢夏天。” 望不尽的苍绿,在夏天里的虞倦。 虞倦好像很心软,也迅速遗忘了痛苦。 重生之后,虞倦能准确得找到自己,说明他知道十五年后的大致情况。对自己的腿格外在意,明显是记得那时的残缺。 周辉月是一个很执着的人,不会放弃想做的事。就像重生之前,他大可以忘记十多年前的旧事,或者无需亲身复仇,这样的风险太大,但周辉月还是去了。 从现在到结束,这十五年的人生,严格来说,周辉月过的不算很好。他离开白城,为了攒钱,也为了避开那些人的耳目,做过价格低廉的体力活,因为受伤的腿被人嘲笑,在网吧敲过代码,睡过十块钱一天的床,在烟雾缭绕的环境里抽过廉价的烟草。 这样的人生,周辉月再过一次也无所谓。他不想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不希望虞倦知道自己是曾经伤害过他的人。 一条游鱼静静地停在周辉月的身边。 周辉月希望将游鱼留下来,但不是将他放到狭小逼仄的鱼缸里。 他是那么喜欢虞倦。 第61章 秋雨 那天过后, 虞倦特意挑了个周辉月聊天的时间换了头像。 和周辉月的那张差不多,玩偶熊是主体,周辉月只隐约露了一点后脑勺。 片刻后, 他收到周辉月发来的几条消息。 [怎么用这张照片当头像?] [上次找相册拍的就是这个?] [五岁的时候太傻了。] 虞倦有点得意,看来即使是周辉月这样的人,也不愿意被人看到童年时的照片,于是复制了这个人当初回自己的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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