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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遥共她见一面,那份快乐太新鲜 (第3/3页)
br> “那时的我觉得已经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去艺术学院念书,去欧洲放飞自我完全就是痴梦一场,我宛如行尸走肉一般生活着,学校的高压摧残,同学们羡艳都让我麻木。” “我最常做的事,就是每天傍晚躺在客厅木地板上,蜷缩着,看着落地窗外的流云涌动,任由孤独侵蚀自己……” “直到某天下午,我按部就班放学回家,在单元楼门口看到你和一群人迎面走来,我们擦肩而过,我记得你声音和面容,那就是你。” 连心已经完全记不得了,“我当时在干什么?” “你们当时在说,施工会影响公寓的燃气供应。”路景秋挽住她的手,打量着连心的手掌,“回到家门口,我就看到大门上贴着一张粉色的手写字条,说今晚七点会停气,暑假炎热,让我们洗澡、做饭注意时间,纸条下方还有一个中性笔涂的微笑符号。” 听到这里,连心已经完完全全记起来了,“对的,当时物业说房子新修,有些业主没有加群,怕看不到公告,我闲着也是没事,就帮忙写了好多字条,贴到人家门上!” “这种不吝于给人善意的符号,凭我直觉,只能是你给的。你就像月光一样,温柔抚慰每一个人,你无法想象当时这字条给我的冲击有多大,就像一个人一直在身边,给我的关心、对话。” 先播下种子,再浇灌一次,蓬勃的爱意就已经能破土而出。 第二次见面,比任何时候都关键。也就是这一次,才让路景秋幡然醒悟,原来,六月在游泳馆,见连心的第一眼,他就已经喜欢上她了,这份纯粹的情愫,让他想起某位港台作家的手记: “从我看到你的第一眼,我明白我会爱你,像狂兽像烈焰的爱,但不准,这事不能发生,会山崩地裂,我会血肉模糊。你将成为开启我成为我自己的钥匙,那个打开的点,恐惧将滂沱滚打在我身上,我所自恨的我也将除去我,这个肉身里的我。”—— 开这篇文的灵感,是因为某次散步到郊外新楼盘,孤独的电线杆、稀少的人群,落寞的黄昏,我看着灯光稀零的窗,开始幻想,住在里面的人,是否有一瞬,打开窗户时,会觉得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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