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武皇第一女官_[大唐]武皇第一女官 第95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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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武皇第一女官 第95节 (第5/5页)

名刺了,估计是有急事要见郎君。”

    崔朝有不少产业,其中有父母留下来给他的。也有些,是与太子殿下相关的——太子还是晋王的时候,就有不少私产让他代管。

    虽说唐律规定,官员是不能经商的,但几乎所有官员都有自己的田庄铺子,只是寻人代为经营罢了。

    就连朝廷署衙都是这样——比如各部的公厨,可不是每年吃多少钱,最后还能去民部报多少的账。

    而是年关一开始,民部就把一年供给公厨的银钱发下去:比如三省这种宰辅部门,能得一千贯,六部与九寺这等部门就要次一等,只得五百贯。

    够不够吃的,是各署衙自己的事儿。

    这些钱,若是只放着坐吃山空,一年到头,也就勉强能吃饱,吃好是绝对不够的。

    因而朝廷是允许各署衙自行找些会做生意的‘捉钱人’来,把这些本钱给他们,然后让商人去经营,最后多弄些钱来,丰富自家的公厨。

    当然,如果哪个部门自己眼瘸看走了眼,找的商人破了产,那只好自认倒霉了,大家可能一年都没有公家饭吃,只好各自回去吃自己。

    各王府也是如此。

    原先做晋王时,李治就不曾出宫住在自己王府里,因此不太信任王府内属官推举上来的捉钱人。

    那些属官今日推这个明日荐那个的——多半是哪个商人送了钱多,他们就推荐哪个。

    李治很有钱,倒不是怕他们做生意给自己赔多少。

    反而是怕挣得太多——那些商人万一打着晋王的名义,在外头狠命捞钱,甚至做些灰色生意,到时候牵连了他的名声,才是大事。

    于是他索性把寻靠谱捉钱人的事都交给了崔朝。

    还有些想当小金库,不想入王府账目的私产,就直接挂到崔朝名下去。

    以至于崔朝现在手下的产业极多,囊括柜坊(类似后世钱庄,用于存放与借贷钱财)、金银行、马行、逆旅、饮子药家、酒肆、米行、布行、以及印刷铺和书肆——甚至因为铜钱流动量太大,还顺便开了一家钱贯铺,专门负责制作并对外售卖串钱的草绳。

    基本实现了衣食住行,买卖借贷,乃至文化娱乐产业,全部能从自家的产业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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