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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看起来要弄个投名状才行啊! (第3/3页)
基本上核心都变成了如何有效率的氪金然后用钱砸人,根本没有什么可玩度。 因此小福妮才会显得那么无聊。 正好,岳紫杉那边此时有点事不能再聊天了,而藤原爱看了看时间打算出去买菜,晚上藤原爱打算给隋宇做顿大餐。 于是无所事事的隋宇决定,带小福妮出去遛一遛。 当然,遛狐狸的同时,隋宇也有他的目的。 为了尽可能见到嘘的高层,投名状肯定少不了。 就算隋宇利用微变身带来的幸运值抵消了嘘里面那个幸运者带来的不幸,但是如果不做出一些什么的话恐怕真的很难见到嘘的高层。 所以证明自己跟嘘合得来的投名状肯定是少不了的。 但是,应该选择怎样的投名状呢? 抢劫银行? 袭击警备员? 还是看谁不爽就揍谁? 隋宇之前的人设是一个有点闲钱到处旅游的游客,突然抢银行未免有些太过突兀。 而警备员在这地方也非常少。 似乎因为嘘大闹了一场,此时这地方只有负责交通的警备员,而且数量还不多。 想要自然而然的碰上并发生冲突实在太难。 怎么办呢? 这么想着,隋宇帮小福妮系好项圈以及牵引带就走出了旅馆。 而小福妮果然早就闷的难受了。 直接在前方小跑着撒欢,看起来非常欢快。 而看到这样的小福妮,隋宇也暂时放弃了思考投名状的事,专心享受散步的乐趣。 正巧,隋宇看到街边上竟然有共享单车。 这让隋宇想起来过去上大学时经常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穿梭的时光。 于是,隋宇拿出手机扫码解锁。 此时隋宇突然想骑着自行车兜兜风! “小福妮,上来!” 拍了拍自行车后座,隋宇对小福妮微笑说道:“我用自行车带你转一转!” 听到隋宇的话,小福妮一下子就窜上了后座。 而隋宇,则习惯性的一甩腿骑上了自行车。 啪。 隋宇一愣,转头就看到小福妮摔在地上抬起头,一脸的幽怨。 好嘛,隋宇习惯性的一腿过去,直接把小福妮踢到了地上…… 所以说,有些条件反射真是害人啊! 最起码挺害狐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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