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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枪系列之都市淫兽(03) (第5/6页)
段龙弹弓打得很准,树上的麻雀鸽子,水里的鲫鱼泥鳅,都是他猎杀的对象。 练到后来,可以做到弹无虚发。他经常走街串巷,去树林里小河边“打猎”。家里人可以借他的光,经常吃到鸟肉和小鱼。在当时那个物资依然很匮乏的年代,能经常吃肉是很幸福的了。 在段龙十二岁那年,村里有户人家养了一条大狗,这条狗从来不栓,一直就在外面散放,结果这条狗将段龙的爷爷咬伤。 狗主人怕担责任,就矢口否认狗是他家的,干脆不管了。 段龙见他这样,就有了自己的打算。有一天他给了那条狗一条小鱼,狗吃了鱼,便又向他摇尾巴。于是他用一条一条的小鱼,把狗引诱到一个土墙的墙角,当大狗专注的吃最后一条小鱼的时候,段龙抡起早已藏在这里的大铁锤,砸碎了狗脑袋……这条狗的肉,足够一家人吃了一星期,每顿还配有鸟肉和鱼。 从那以后,这个办法屡试不爽。段龙经常能弄到狗,他流窜于附近几十个村子,到处打狗。那个年代宠物狗还很少,流浪狗都是大笨狗,肉质很好,他一年都要打十来只狗。经常吃狗肉,又有泥鳅、麻雀肉做配菜,段龙虽然人长得依然很瘦,可胯下的鸡巴却发育得很好……不久以后,段龙又重试了他“打狗”的套路,只是这次他打的不是狗……段龙做出的案子,警方没有放弃排查,一直在进行地毯式的明察暗访,包括周边的乡村也不例外。公安干警人数不足,所以往往一查一整天,直到深夜。 1996年7月11日晚1点北京大兴区某村的一家商店,两名身着便衣的警察在商店吃泡面,一边和商店老板闲聊。这两个警察,一个是来自市局的专案调查人员,另一个是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人员。这种排查就是两人一个小组分散进行。 “哎呦工作真够辛苦的,还得查多少户人家?啥时候能下班?”“A村查完了,查B村,都查完怎么也得晚上九点。”“哎,真是不容易,这么查下去,管用吗?谁能保证案犯在没在北京啊……”“说得是啊,上面让查我们也没辙,人家一句话。我们就得跑腿儿……”坐在门口喝汽水的段龙将这些对话听了个真切,然后不紧不慢的离开了……晚上八点,两名警察在B村的排查工作正在进行。挨家挨户的走访、调查、记录,村民有配合的,也有抵触的。但他们运气似乎不错,别的巡查小组还遇到过在村里从事非法活动的,对突然造访的警察,进行狗急跳墙式的袭击。 不过那些名声不好的地区,排查人数也多一些。那些平日里风平浪静的村子,都是两三个人去做。 两名警察对B村几户零散人家排查的时候,突然从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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