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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回去给狗准备晚饭了 (第1/3页)
“我要回去给狗准备晚饭了”
两姐妹在卫生间相遇,一个洗脸一个刷牙,郑景南说:“早上起来没看见狗,难道是跑了?昨晚还在的。” 薄荷味盈满口腔,郑景西吐掉牙膏沫,“半夜跑去我房间睡了,一大早上我都醒了它还没醒,别人家的狗不都是天不亮就起吗。”它可倒好,像个活祖宗。 狗粮没到,郑景西煮了点鸡胸肉放在碗里,她回到房间,狗还在睡。 郑景西知道这狗通人性,听得懂人说话,她说:“外面有饭,饿了自己吃。” 狗安静地趴在地上,太阳透过玻璃窗照进来,它的毛在阳光下发着光,显得毛茸茸的。 郑景西福至心灵,给它想了个名字,“从今天开始你就叫郑茸茸,多可爱的名字。” 两姐妹踩着点出门,家里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一只狗。 它威风凛凛地站起来,下一秒,灰色的狗化身为人,青天白日,大变活人。 他的长相俊美,看着是少年人的模样。睫毛浓而密,瞳色并非是冰蓝色,而是墨色,让人想到没有星星和月亮的夜空。 身上是黑色的长袖衫和黑色的裤子,头发也是纯黑的,衬得他说不出的阴郁俊秀。 赤着脚走在地上,他皱了皱眉,背上隐隐作痛,是牵动了伤口。 巡视一圈,屋子的摆设陈旧而普通,收拾得很干净,他的目光停在梳妆台上的一张照片。 那是郑景西高中毕业后在外地旅行时拍的,照片上的她稚嫩而快乐。 目光停留两秒,他脸色淡漠,随后躺在了郑景西的床上。 郑景西的被子从来不叠,被窝里还有隐隐的温热,他扯过被子盖上,浅淡的洗衣液香味立刻蔓延在他周围。 和她身上的味道一样。 郑景西工作的厂是生产电子元件的电子厂,厂里的人际关系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 她在待人接物上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平时也懒得和别人闲聊,久而久之别人干什么都不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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