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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双方答辩,律法争议 (第3/10页)
六根大圆柱上的《魏国律》法条,道:“《魏国律》对于我朝的贡献,自然是有目共睹的。” 他话锋一转,“只不过,旧法适应的是旧朝,随着时代的更迭,我辈要想更好地治理大魏朝,应当去旧迎新,制定新的、更加适应这个年代的法律法规。” “是以,微臣斗胆,恳请陛下同意,废除旧法,容许御史台诸君重新制定新的魏国律条。” 朱满堂嘴唇张合,一副恨不得跳起来,狠狠怼他的样子。 胡喜见状,抬手指向右边方向,“请朱氏乙方发言。” 朱满堂当即站起身,气冲冲道:“卢侍郎,你未免太过狂妄了!《魏国律》可是我朱家先辈呕心沥血才制定下来的,岂是你一介寒门竖子如今说废就废的?莫不是将我们这些世家全都当成摆设不成?” 卢简辞不疾不徐道:“朱公子此言差矣,《魏国律》早已过时,在下也是为了大魏朝更好的发展,才会提及将其废除,重新制定新法,还请朱公子莫要抱残守旧、故步自封。” 朱满堂抬手怒指他,“你!” 玉微瑕站起身,按住他的手指,安抚道:“朱公子,稍安勿躁,容我发一言。” 卢简辞拱手道:“微瑕公子请讲。” 玉微瑕微微一笑,道:“卢侍郎口口声声说《魏国律》已经不适应如今这个时代,那么,请问,究竟是哪一条法规不适应?请阁下明说。” 卢简辞回以一笑,“好说,例如,《魏国律》的《刑罚篇》第十七条规定,犯罪者,不论其所犯之法定罪,先要确定犯罪者的身份,若是出身权贵世家者,可例减一等处罚,身份越高,处罚越轻,常人若犯故意杀人之罪,须以命相抵,世家子弟若是杀人,可用铜钱赎罪。” “此条律法,未免太过偏颇世家子弟,在下认为,若是长此以往,绝不利于陛下统治御下,世家子弟更会因此藐视法度,杀人无忌。” 玉微瑕面不改色,一挑眉,示意他继续往下讲。 卢简辞接着道:“《魏国律》的《捕法篇》第叁条规定,寒门出身的军司、廷尉、都尉、右丞等职位,均不可逾矩惩治世家子弟,更不能派遣捕快将其抓进牢狱,须得写文书,层层递交,请示陛下,方能做裁决。” “然,陛下日理万机,哪里分得出那么多心神去管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如此一来,世家子弟偷鸡摸狗、欺男霸女之事便长盛不衰,永不可绝。” 他负着双手,字字珠玑,锋芒毕露:“那么,请问,朝廷设置廷尉署的意义何在?” “还是说,它只是一个专门针对底层百姓而存在的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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