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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异性合租的那些年(52) (第6/6页)
br> 快进去的时候,旋风回头对我和马仔说:“我去去就来。” 一副大义凛然、临危不惧的气概。 只听那女子在里屋问旋风:“看大哥的神态,好像是次来这种地方。” 旋风皮带扣一响说:“常客了。” 我知道旋风不想告诉那女子自己的次给了她,否则非把她乐得屁颠屁颠的。 但是故事发展并没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那么顺利,十五分钟之后,我和马仔以及旋风成功出现在街道派出所。 所里同志非常认真的看了看我,并对我下了一个定义:愤青。 至于为什么有这样的定义,纯粹是因为上次我打破了唯姐领导的脑袋,这次,我陪着旋风嫖娼,被正义的人民群众给举报了。 也不知道哪个孙子这么闲的没事,要举报我们。 还好有方丈,他小子家里找了点关系,以旋风入场即被抓,还没有享受那女子的服务,并且也没有给钱,二人并没有达成实质交易为由,警察叔叔只是把我们批评教育了一顿就把我们放了。 但是最后的结果,一样很不好,因为旋风觉得他坚守四年的三好学生称号,被警察叔叔抓了后彻底崩裂,他对不起他自己的人设,所以他当天夜里买了火车票连夜出逃,一直到我们毕业了领了证书他也没有再出现。 一直到几年以后,我才知道,他的毕业证都是导师给他寄回去的,这小子回家以后就考上了公务员,当上了当初抓他的警察叔叔的岗位。 顺便认识了一个在他们当地做生意的女孩子。 那人是个外地姑娘,在旋风家附近开了家餐饮店,前店后家,晚上关门后拉上帘就在店里睡觉,自己一个人连当老板再做伙计。 听说那女孩长得稍有姿色,颇具风情,屡遭逛店小流氓的骚扰,正好一次旋风去吃饭,见几个小痞子在店里起腻,他掸了掸领章上的灰尘,正了正警帽,以一副威武尊严的样子及时出现,当即喝退滋事分子,救小姑娘于危难中。 小姑娘孤身在外,举目无亲,能有人这么帮忙,她感动不已。 两人通过你救我请你吃饭,建立了深厚友谊,并眉来眼去,由好朋友发展为炮友,继而在身体亲密接触上萌发了感情,成为名副其实的夫妻。 对于旋风如旋风般解决了人生大事,我只能表示叹为观止。但是随着陆续有人开始离开我们的生活,我表示非常惆怅。 醉酒后的第二天,我在家寂寞的点了一根烟,开始遥想这些年发生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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