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可以做到吗 (第2/4页)
就知道。她自己家的公司,也不是什么干净的底色。 然而要亲自玷污这双手、亲手沾上这种龌龊,也需要些足够肮脏的勇气。 如果出生于沾满铜臭的家族,要享受财富与特权,代价就是人生完全被束缚,也无法和所爱之人光明正大地双宿双飞,那她不能接受;但如果弄脏自己的双手,在各种利益关系的盘结之中,踏入不洁的泥潭,就能过自己要的生活,能和林曜在一起,那她必须接受。 毕竟有生以来,都浸淫在强大家世金色的漩涡中,现在她想突然良心发现,这种虚伪的腔调要做给谁看?毕竟身边认识的人,都不同程度做着肮脏的事情来保持权力,而且都活得好好的,她何必执着于出淤泥而不染?毕竟集团每年付给那几个律师天价,请这个智囊团“合法”规避着风险,又同样用天价维系着不少重要的社会关系,她为什么不用? 程望雪自我安慰着,走私和洗钱,也算是“没有直接受害者”的行径了——只是当然所得利润会用于维持黑帮这种搅乱社会、迫害他人的犯罪组织。 答应的那一瞬间,她不自觉打了个寒颤。 如果生母真的因为觉得自己和作为富豪的生父一起长大才会幸福,而将自己交给他,那很可能是个错误的决定。 其实如果有得选,她说不定会选跟妈妈作为私生女成长的人生。 然而就和当年的妈妈一样,现在的她,有选择吗? 回程的飞机上,周梅看着她,洞悉他人的能力和以前一样灵敏:“望雪,你还好吗?总感觉,你不是那种愿意把手弄脏的人。” 她没有说话。 下飞机以后,这位昔日的恋人识趣地宣告退出程望雪的人生:“以后也不会再见了吧。Adieu?!” “Adieu”和“à Dieu”,“永别”或“在神那里再见”。 同意做这种罪恶的事,就算在家族和财富的庇荫下逃过法律制裁,可能也会有报应的吧。 如果神明上帝、阴曹地府、地狱天堂,所有的这些都真实存在;如果以自己被腐蚀的灵魂,能换取和林曜在一起的未来……她愿意在死后以自己被永无止境地折磨摧残为代价,交换能与林曜共同度过的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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