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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4/6页)
了解我,知道我不会 拒绝他的并不合法的邀请! 唉!这不是要我命吗?什么伴郎呀,那简直就是叫酒保!酒桶!要让兄弟赴 汤蹈火就直说,还非得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多爱国,把五四青年节当作自己的结婚 纪念日。你小子的脸比城墙还厚,夸张一点说:范剑TMD吹牛可真不知道死了 几头牛了!兄弟结婚是应该的,可占用兄弟的休假时间来结婚,却有点不太厚道 了,心中虽有点郁闷,却敢怒不敢言呀! 范剑是我的哥们,我们在同一个部队摸爬滚打了几年,他是福州人,能从外 地调回本地当兵,也可想而知,这小子家也不是省油的灯,「天线」粗着呢!退 役后,我也一直留在这所谓的第二故乡虚度岁月。 其实我一直在猜想,这小子是不是把秀秀的肚子搞大了,不然怎么会这么突 然呢?以前他也一直强调,不到三十决不进围城的呀!不过早点结婚,也许对范 剑来说不是件坏事,至少有个老婆管着他,不然总想着在外面胡作非为呀!用他 自己的话来说:不知道有多少良家女性倒在他的跨下! 跟范剑相处多年,他就是放个屁,我都知道他今天吃了些什么东西,他的个 性我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好色、拍马屁样样精通,所以他混得很开,无论是在部 队的时候还是如今在公司。这不,人家秀秀可是公司总经理的千金呀! 最初的开始,秀秀倒是跟我关系挺好的,只是那时的我尚未从失恋的阴影走 出来。不过说实话,从内心深处来讲,我是不太喜欢秀秀的一些生活作风。每次 我们一伙人到的吧去嗨的时候,秀秀那放荡的舞姿让我欲言又止,一对活泼的小 白兔夸张地跳跃着,似乎刺激着男性同胞们的雄性荷尔蒙。在我的内心深处,我 还是挺喜欢那种清纯文静的女生。 如果说范剑跟秀秀是天生的一对,我倒是举双手赞成!他们的爱好几乎是相 同的,喝酒、抽烟、泡吧等等!说实话,我并不喜欢的吧那种场合,我宁愿对着 电脑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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