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罪性奴隶(童晓蕾篇)_【赎罪性奴隶(童晓蕾篇)】(序)(1-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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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罪性奴隶(童晓蕾篇)】(序)(1-2) (第2/15页)

吃早饭,上班该迟到了。」

    童正刚边说边收起报纸,抬手用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紧接着,两名新闻嘉

    宾出现在了电视上——

    「叮铃,叮铃……大家好,欢迎大家观看节目,今天是十月十

    五日,是社会赎罪法颁行三周年纪念日,所以这次我们节目的主题便是——

    社会赎罪法是法律的进步,还是法律的倒退?

    好,下面我们就先请东都政法大学教授——薛理博士,先为我们解释一下,

    什么叫社会赎罪法……「

    「……谢谢,主持人,是这样的,所谓的社会赎罪法是原来罪犯监禁

    法的替代法案。

    众所周知,再安全的社会都难以避免罪案的发生,既然有罪案,那么便一定

    会产生罪犯,而如何处置罪犯,是古往今来所有法律工作者所必须面对的命题。

    在古代封建社会,惩罚罪犯的主要手段是各种酷刑,而在讲人权的当代社会,

    各种酷刑当然不能再存在下去,而作为酷刑替代,便是罪犯监禁法,就是把罪犯

    关到各种监狱中进行教育,但是种方法也存在问题……「

    说到这,只见电视中的专家琢磨了一下,接着说道:

    「……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狱中罪犯的待遇越来越好,据说有的重犯在监狱

    中有单独的一室一厅居住,过着一日三餐免费,各种娱乐设施免费使用的舒适生

    活,而社会中有些穷苦的老百姓安分守己却过不上这种日子。

    这种越犯罪过得越舒服的情况当然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再加上国家预算

    有限,负担不起监禁法所需的各种支出,所以刑法改革便在所难免,而这就是

    社会赎罪法。「

    「原来如此,谢谢薛教授的解释,不过薛教授,国民也对社会赎罪法有

    很多异议,比如说,有人反映现在所谓的罪犯基本上就是私人奴隶的代

    名词,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主持人打断专家的话反问道。

    「哦,这就要从社会赎罪法的司法解释来看了。我们分析社会赎罪法

    的相关规定,会发现以下三个特点——

    ,社会性奴隶不会被监狱收监,可以像以前一样正常的在社会上生活和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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