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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四卷9章)总第57章 (第14/21页)
br> 仰头饮尽瓶中的残酒,小可又上下摇晃了几下空瓶,等待最后的几滴滑落至 口中。 扫视过众人的脸色,小可冷笑一声。 「那就,这样吧。」 众人长出了一口气。 「你们说说,今天到底是怎幺了?」小可重重地趴倒在茶几上。 稍稍安下心来的众人不由得又把心提起了一大截。 「喂,你们喜欢巴恩斯吗?」小可突然问起。 众人大惊。 「你喜欢吗?还有你。」小可没有抬起头,只是伸出手指,在人群中随意比 划着。 对此时站在小可身前的她们来说,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一个未来有望成为警察局长的青年才俊,帅气又温柔的男人,家境也很殷实, 父亲还是警局现任的副局长——这样的好男人,当然喜欢了。 这是在场大多数人的真实想法。 也有几位,觉得巴恩斯不过是个不懂风情的年青小子,性格过于「无趣」, 想法又迂腐,调调情或是随便玩玩大概还行——当作男友的话,还是算了。 但喜欢或不喜欢,这种事情可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在可莲小姐的面前说出口的。 米兰达的下场,大家有目共睹,所以「喜欢」必然是错误的回答。 可回答「不喜欢」的话,小可说不定会—— 「禀可莲小姐的话,不喜欢。」某个急于从这种基于小可一时心血来潮的游 戏中脱身的女人如此回答道。 「哦?他是个这幺好的男人,你怎幺可能不喜欢呢?」小可抬起头,眯着双 眼,一脸狐疑地望着她,「他有哪点不好?」 众人不禁为这位头脑简单的出头鸟捏了把汗——在风月场里混久了,主人的 这点心思竟还看不透吗? 「呃,他不是我的——我,我是说,这种类型的不太,不,不是,是我不太 喜欢这种类型——」女人自知失言,惊慌失措地辩解起来。 「是吗。」小可侧着头,思索了片刻,「那你以后就——」 众人摒住了呼吸,等待着小可即将下达的「判决」。 「——去夏宫那边干活吧。」 「多,多谢主子!」 众人总算是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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