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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半跪在地上给她穿鞋:“我送你回去。” 今天天气挺好,太阳当空,万里无云,在苞米地忙活了一上午的小霸王累得满头大汗,早上穿的显他腰细腿长的运动服已经脏得不能看了,精心打理的头发更是乱如鸟窝。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偷懒,看得村里不少老人啧啧称奇。 这活儿干的,比好些个下乡多年的男知青都得劲! 眼看到了中午饭点,地里人要么回家吃饭,要么在田埂上蹲着休息等家里来送,唯有这首都来的小霸王,依旧一声不吭地在地里忙活,像个永不疲倦的陀螺。 “真没看出来嘿,这晋知青还挺能干。” “那可不,一上午愣是一点懒没偷,不像知青点那几个,干点活四处磨洋工。” “看他家里条件挺好的,没想到干活也是把好手啊,劲儿可大。” 晋楚还在一挑一挑往地头运苞米,烈日将他白皙的脸晒得通红,热辣辣的汗水从额头流到眼睛里,他停下脚步使劲揉了几把,突然站在原地不动了。 徐砚是另一个没停下来的人,同样的活儿,成分不好的他总要比别人多干一些,并且少拿工分,这已经成了大家默认的规则。 来送饭的是大队长。一份给徐砚,一份给晋楚。 徐砚不吭声很正常,但宋早早是答应过来给晋楚送饭的,换了人晋楚居然什么都没说,找了个地儿一坐,满脸的食不知味。 如果他没有拿满是敌意的目光盯着孟长安的话,可能会显得更淳朴一点。 “我正好路过,徐家阿奶就让我把饭捎带过来,一会儿我再给送回去。” 大队长如是解释着,他形象好名声佳,说出来的话村里人都信服,谁谁帮忙带点东西啥的很常见,没人会往其它方面想。 主要太阳太大,地里的路又不好走,再加上送大小姐回去时,徐家阿奶颤巍巍的踩着小脚要去地里,孟长安干脆把这两人的饭一起接了下来,反正他年轻力壮,多跑两趟不算什么。 徐砚端着碗低头吃饭,眼角余光却瞧见食不下咽的晋楚在吸鼻子,似乎有什么东西滴进了饭盒里,他不确定,也不关心,所以很快别过目光,不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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